• 11月27日 星期三

国会秘书处:林瑞莲有所误解 证人使用厕所无须获许可

针对工人党主席林瑞莲称她等待供证时想上厕所却得获得许可,国会秘书处澄清,国会特权委员会的证人无须经同意使用厕所,陪同林瑞莲的国会官员是在口头告知主管林瑞莲的动向,以免委员会在她上厕所时传召她。

国会昨天辩论国会特权委员会建议报告,林瑞莲参与辩论时质疑委员会的调查过程近乎压迫。她不仅在有人看守的房间里等了两天,期间不准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上厕所时也有人陪同,甚至当她要求使用空间较大的残障人士厕所时都得获得许可。

对此,国会秘书处昨天(2月16日)发声明澄清,所有证人都被告知在完成供证前,不要携带通讯设备和其他电子设备。这是为保护他们,以免他们被视为受到不当影响(undue influence)。

证人各自在指定房间等候,是为确保轮到他们供证时,可以找到他们。国会在他们等候时也提供阅读材料、食物和饮料。此外,每名证人都有一名国会官员陪同,可以立即回应他们的任何要求或询问。

国会秘书处强调,证人使用厕所从来无须获得许可。林瑞莲叙述的那起事件中,她向陪同她的国会官员特别要求使用最靠近的残障人士厕所,以便有更多空间和隐私来梳洗。

“在为林瑞莲女士指路前,这名官员口头告知主管他们的动向,以免国会特权委员会在林女士上厕所时传召她。可惜的是,林女士对这名官员的例行报告,产生误解。”

国会秘书处说,证人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提出任何顾虑和反馈,都会立即得到解决,但前天是林瑞莲女士第一次表达她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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