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友未成年女儿 男子判监12年鞭6下
29岁男子和同居女友的14岁女儿多次发生性关系,导致她怀孕,孩子出生后,还继续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直到去年7月才被捕,被判坐牢12年和鞭刑6下。
亚洲新闻台报道,被告上个月针对3项性侵控状认罪,另外16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为了保护受害人的身份,被告的身份不得被公开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5年与受害人的母亲交往,之后搬进母女俩的家同住。受害人因为从10岁至12岁被家人性侵,因此起初和被告关系不密切。但被告逐渐担起父亲的角色,对受害人疼爱有加。受害人生病时,被告更为她下厨,还督促受害人做功课,带她进行各种活动,例如溜冰等。最终,受害人开始称被告为“爸爸”。
两人从2018年10月开始定期发生未采取预防措施的性关系。直到2019年12月,受害人因为怀孕而感到不舒服,两人才转而以其他方式进行性行为。
随着受害人在去年5月产下女儿,院方于是报警。受害人几周后尝试为孩子进行出生登记,被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发现未成年,也因此向警方报案。
但孩子出生后,被告继续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直到去年7月才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从2018年底至去年6月,和受害人暗中发生性关系,导致她怀孕。这使得受害人的人生出现不可逆转的改变,迫使一名未成年的少女承担母亲的责任。
检控官表示,受害人的母亲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被告在与受害人的母亲交往时,和女友的女儿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十分“反常”,不但背叛了女友对他的信任,也背叛了受害人对他的信任。
儿童辅导报告显示,受害人因为屡次遭到性侵而有“消极的轻生念头”,也因为去年无法和朋友一起毕业而感到难过。受害人也担心女儿长大后会发现自己是私生女而讨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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