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月02日 星期四

18岁青年教唆朋友 偷当铺金链后变卖

称能帮助对方“赚一笔”,18岁青年怂恿朋友偷当铺金链交给他。金链到手后再找另一名朋友拿到另一家当铺变卖得到6000多元,青年过后仅给两人各百多元的酬劳。

青年没出什么力却获得最大份额的利益,被控后至今半分钱未吐出。

青年前天(11月25日)承认一项教唆他人偷窃的罪名后,法官下令提交他的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报告,并将案件展期至1月17日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的朋友在去年1月离家出走,被告得知后,问朋友:“要不要赚一笔?”他要朋友到后港的一家当铺偷一条金链,被告就有办法销赃套现。朋友在去年1月16日到当铺外踩点,发现当铺内的桌子还算高,店员应该跳不过桌子追他。他接着走进当铺,要店员给他看了两条金链,但下不了手就离开。

朋友在下午约5时50分再次鼓起勇气回到当铺,要店员拿“最大条的金链”给他看。店员交给他金链“试穿”时,他抢了金链就夺门而出,往和被告约好的汇合点跑。

隔天,他找了另一名朋友,骗说金链是母亲的,要朋友帮他把金链拿到另一个当铺卖掉。金链卖掉后,被告收到6520元。

被告将其中150元作为酬劳给偷金链的朋友,然后请了帮他当金链的朋友吃一顿饭,还买一条价值100元的裤子给对方。被告将剩余的钱吞下,全部都花在个人开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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