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 星期四

非法进口肉类海鲜等 狮城进口商罚款2万新元

违例业者是Reliable运输与物流服务私人有限公司,进口蔬果、加工食品与食品用具。(食品局提供)

新加坡一家进口商非法从印尼进口肉类和海鲜等食品,昨天被法庭罚款2万新元(下同·约6.2万令吉),公司董事也因失职被罚款1万5000元(约4.6万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根据新加坡食品局和移民及关卡局昨天发出的文告,违例业者是Reliable运输与物流服务私人有限公司,进口蔬果、加工食品与食品用具。

去年10月21日,樟宜空运中心的关卡人员发现Reliable的货运有来从印尼进口的“不明肉类产品”,但公司未有合格的进口准证,于是把案件交给食品局调查。

食品局调查发现,公司违例从印尼进口735公斤的肉类和海鲜产品、10公斤的水果与蔬菜,以及503公斤的加工食品。

公司董事罚4.6万

公司董事哈迪尼赞(Hardinizam bin Khairuddin Muhammad)因没有尽职务,避免违例活动,也被罚款1万5000元。

当局指出,进口到狮城的食品必须通过有执照的进口商,每批货都得申报并取得合格的进口准证。非法进口的食品来历不明,可影响食品安全。此外,肉类产品必须从获批准国家的合格来源进口,以符合新加坡的食品安全标准。

非法进口肉类的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或监禁最长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非法进口蔬果的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此外,非法进口加工食品的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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