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 星期三

想离婚无需再互相指责 《妇女宪章》增设新离婚条款

本地《妇女宪章》近期有新法案提出,有哪些修改呢?一起来看下吧

增设双方同意离婚条款

为助离异配偶减少离婚过程中所出现的矛盾,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建议,增设“双方同意离婚”为离婚理由之一。

“在目前的《妇女宪章》下,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在五种情况的至少一种作为离婚理由,证明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包括:对方有通奸行为、有不合理行为、遭对方抛弃、双方同意离婚并分居至少三年,以及若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必须分居至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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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也造成了一个问题,由于在离婚过程中必须提出其中一个理由,在点出对方的过错时,往往导致互相指责的情况出现。也有离婚人士表示,分居导致他们的生活被耽搁了三、四年,对双方和孩子的情绪健康都造成损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提出修改意见,在离婚程序当中,另加一项离婚的理由,让离婚人士能共同承担责任,而不是一味地把离婚责任归咎到另一方,希望这样能尽最大可能,保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新建议下,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将“双方同意离婚”列为离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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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以“双方同意离婚”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时,必须说明他们婚姻破裂的理由、证明他们已尝试复合,以及提出他们对孩子和财务方面的打算。法庭之后可能要求他们进一步进行调解、让他们接受辅导或参加其他计划。如果发现他们有机会复合,法庭将会拒绝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这一项新建议并不旨在让离婚变得更容易,而是希望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

另外,修订案也建议保留现有的条例,就是结婚最少三年才能申请离婚,以及需要三个月来进行离婚程序的,以确保伴侣在离婚之前,有足够时间为挽回婚姻努力。

强制育儿辅导计划

政府有意规定所有打算离婚、孩子未成年的夫妇必须加入强制育儿辅导计划。他们接受辅导后才能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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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在育儿和离婚事宜无法达成协议、孩子未成年的夫妻才需要加入强制育儿辅导计划。

这是妇女宪章修正案拟议的新条例之一。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调查显示,尽管夫妇达成共识,但只有38%的男女在离婚后,共同负起育儿责任。有鉴于此,当局认为,那些在离婚事宜上已达成协议的夫妻也应该接受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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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妇女宪章修正案通过后,法官有权劝导孩子的祖父母或监护人参加辅导计划,了解如何更妥善照顾父母离异的孩子。

在这同时,没有遵守探视孩子安排的离异家长可能得接受调解、参加家庭支援计划、赔偿对方损失的金钱和时间、罚款等。

有些家长在经历痛苦的离婚时,可能会利用孩子,结果让孩子受到伤害。

当局也希望通过修正案加强执法,并且为违反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的家长,实施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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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正案下,当局有权要求违反探视安排的人接受调解、参加家长支援计划,赔偿对方付出的时间和金钱,甚至缴付罚款。

加强执行赡养费庭令

“政府计划在明年修订家事司法法令,加强执行赡养费庭令的机制。”

法庭可以简化赡养费庭令的相关程序,同时更好地阻遏离婚者不付赡养费的行为。由于相关措施影响法律程序,因此计划将相关措施纳入明年提呈的家事司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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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律和程序方面的调整,当局也会探讨如何更好地把那些因经济或其他问题而无法支付赡养费的人,和那些不愿付赡养费的人区分开来,让他们获取所需的支援。

简化结婚程序

为提升结婚程序,家庭发展部政务部提出修订《妇女宪章》(修正)法案,拟议采用数码流程来简化本地的结婚程序。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在过去一年收集了民众与各方意见后,提出修改《妇女宪章》的建议,当中包括新人可以在线上进行宣誓结婚前的程序、准新人可通过视讯方式宣誓结婚,以及可以取消结婚通知的申请。

为了给本地准新人提供便利,以及支持本地整体的数码化转型,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建议,让他们在线上完成所有宣誓结婚之前的程序。

这意味着,提呈结婚通知、文件确认和法定宣誓等婚前程序,可以在线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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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若需要检查婚姻的真实性,婚姻注册官有权要求准新人在线下完成宣誓结婚前的程序。

受疫情影响,政府从去年5月起,让准新人可通过视讯宣誓结婚。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建议,将此此模式改为永久性选项,让准新人通过视频进行宣誓结婚程序。为免滥用情况出现,准新人都必须身在新加坡。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也建议,让注册官可酌情处理,批准取消结婚通知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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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之前的规定,结婚通知的有效期限是三个月,但没有取消结婚通知书的选项 。

另外,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建议让准新人可在宣誓结婚之前、在该期间或之后,都能举办相关宗教结婚仪式。在目前在《妇女宪法》下,宗教仪式不能在宣誓结婚之前进行。

另外,为防止滥用结婚证书的情况出现,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也建议加强保障措施,限制可向婚姻注册局索取结婚证书副本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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