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黑入房 非礼女佣 咸湿“好雇主”吃牢饭
男雇主被指一个月内三次摸黑闯入女佣的睡房非礼她,由于其中两项罪行控方无法拿出强而有力的证据,法官最终裁定他无罪。至于第三项非礼罪,法官裁定他罪名成立,判他坐牢12个月。
被告不满裁决与判刑,有意上诉,法官批准他以2万元(约6万令吉)保释候审。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张文旭(译音,50岁)面对三项非礼女佣的罪名,指他分别在2019年3月8日和3月28日之间,三次进入女佣的睡房非礼她,但被告不认罪。
该名女佣来自菲律宾,案发时27岁,是被告的妻子在2017年4月27日雇请的。
不承认非礼女佣的张文旭,前日被判坐牢12个月,他不满裁决与判刑,有意上诉。(示意图)
由于第一项和第二项的控状指定非礼事件发生在2019年3月8日,法官认为控方无法给予强而有力的证据证明这点,因此裁定被告无罪。
针对第三项控状,法官指,女佣在案发当天发简讯给被告的妻子,称有人骚扰她,问女雇主是否能锁房门。这是她工作22个月来第一次做出这样的请求。
另外,女佣可认出非礼她胸部的人的身影,确定不是被告的三个孩子,而被告也没有否认自己曾进过女佣的房间。
此外,女佣在案发隔天就报警,也没有诬蔑被告的动机。因此法官判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在判刑陈词中提到,被告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极大的心理伤害,受害人必须出庭供证重新回忆当初所发生的一切,还两度在供证时落泪,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1个月。
另外,由于被告今年刚满50岁,不能接受鞭刑,因此控方要求以两个月取代。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隔着衣服非礼女佣的胸部,背叛主仆之间的信任,令女佣吓得要求锁房门。
法官也说,若被告未满50岁,除了判他坐牢10个月外,还会判他三下鞭刑。
因此,法官以两个月的监刑取代鞭刑,最终判被告坐牢12个月。
被告是个好父亲辩方律师称被告是个好父亲,为了陪儿子备考曾拿18个月的无薪假。
律师为他求情时说,无论是教堂神父、公司同事、亲友,以及被告的三个儿子,他们都为被告求情,说被告品格良好。
律师说,被告曾为了陪儿子备考,拿了18个月的无薪假,结果期间失业。
后来他找到新工作,靠一份薪水养活一家六口,包括他的母亲,但因为他被判罪成再度失业。
针对女佣在供证时哭,律师说那是当她被问到女雇主时才落泪的。
律师说,被告一家对女佣很好,给她自由、带她出国旅行、把她当成家人对待。因此,女佣对他的指责,令他感到难过。
辩方律师希望法官考虑判被告坐牢九个月。
女佣担心被告发怒女佣告诉女雇主自己遭非礼,却不敢说出是被告,担心被告会发怒。
辩方曾在审讯中盘问女佣,为何在告诉女雇主有人进入房间非礼她时,没有指明是被告。
女佣说,她担心女雇主会质问被告,害怕被告会因此发怒,所以不敢说出是被告非礼她。
被告的妻子供证时说,当被告被问有关非礼事件时,的确有生气。
因此,法官接受女佣的解释,指害怕被告发怒才不敢向女雇主供出是遭被告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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