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留学生” 为了赚钱当兼职龟婆
声称继父对母亲不好,得汇钱回家母亲才有好日子过,来自中国的“女留学生”为了赚钱当起兼职龟婆,协助犯罪集团打理8名妓女的业务。
被告是26岁的张小玲(译音)。警方于今年10月23日展开的扫荡行动中将她逮捕。她前天承认一项触犯妇女宪章的罪名,其余7项罪名交由法官加以考虑后被判坐牢五周。
根据案情,卧底警员通过网络上的联络一名自称“小玉”的妓女后,获知她经营卖淫服务的地点。
集团一般都是利用卖淫网站刊登,除了在内张贴妓女的联络方式以外,也会附上性感照片和描述服务内容。(档案示意图)
警方按照地址安排了突击行动,并且在该场所内逮捕了被告以及妓女,也从她身上搜获8台手机。
调查显示,被告是在今年9月开始为卖淫集团工作,集团成员“小胖”交给她7台手机及8张SIM卡,要她每条电话线用来打理一名妓女的业务,包括帮她们联络顾客和预约时间等。
集团一般都是利用卖淫网站刊登,除了在内张贴妓女的联络方式以外,也会附上性感照片和描述服务内容。
根据网站,“小玉”每次收费160元(约480令吉),而网站上其他妓女也都收费上百元到数百元不等。
庭上并未揭露她获得多少的酬劳,但是集团免费为她安排了住所以及饮食。
被告出生农村,父亲从小去世,她为了养家而辍学,长大后存钱来新加坡求学,结果遇上“损友”毁一生。
被告求情时说,她出生在中国的农村,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因为胃癌去世,她为了帮忙母亲养家只好辍学出外工作。
她长大后,非常明白教育的重要性,因此存钱后来到新加坡上学,想要在这里工作后把母亲也接过来。
但她母亲改嫁后,继父一直对母亲不好,只有她送钱回家,母亲才能过得好。
她因此交上了损友误入歧途,最终犯下了罪行令她后悔不已。
被告求法官让她及早回中国,她还押至今已经28天,若获准假释料将能够出狱。
主控官指出,虽然初犯者一般都会被判罚款,被告也没有用手段逼良为娼,但是她手上的妓女人数不少,因此请求法官判她入狱一至两个月。
被告请求法官从轻发落,让她能够尽快回到中国,回到家人的身边。
法官最终判她坐牢5周,并将刑期从她被还押的10月23日当天算起。若她获得假释,料就在周五就已经能出狱,并且料将被遣送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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