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偷祖母6千新元 祖母报警抓人
家贼难防!六旬阿嬷把7300元(约2万1900令吉)的现金放进钱包内交给儿子代为保管,儿子把钱包放进衣橱内,岂料却被他的女儿发现,共偷走当中的6750元(约2万250令吉)。
现年19岁的少女蒂维雅娜早前承认偷窃,在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的报告都出炉后,昨日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12个月。
案发时,被告是一名包装工人,与父亲和祖母同住在裕廊西5道第17座的组屋单位内。
19岁的蒂维雅娜偷走祖母的6750元现金,昨日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12个月。(示意图)
今年4月,被告的祖母(68岁)把装有7300元现金的钱包交给被告的父亲(50岁)保管,父亲跟着把钱包收在衣橱内,而衣橱则没有上锁。
两个月后,即在6月23日早上9时许,祖母跟父亲要她的钱包,岂料却发现钱包里只剩下550元。
两人翻遍整个组屋单位都找不到遗失的6750元,两天后的晚上11时许便质问被告,钱到底去了哪里,才从被告口中得知是被她拿走的,祖母当晚到警局报案。
调查揭露,被告在今年5月期间,翻查父亲的衣橱,发现装有7300元现金的钱包。她当下偷走一叠现金,把钱拿去偿还自己的债务及用在每日开销。她至今都没给祖母做出任何赔偿。
主控官说,根据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的报告,被告只适合进入青年改造所。被告求情时,抽泣地恳求法官给她一次机会,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说,判刑的考量主要是为了帮助被告改造,确保她不再重犯,最终判她进入青年改造所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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