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6日 星期六

9年婚姻告吹 女方月索13万生活费 获判每月3万多

九年婚姻告吹,女方为自己和孩子向男子索取每月高达逾13万元的生活费,最终仅获判每月三万多元生活费。男方指女方早已拿走28万元,女方可从中扣除生活费,因此上诉到高庭。

根据高庭日前发出的判词,这对怨偶在2011年结婚,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如今分别五岁和六岁。判词没揭露双方的职业。

女方去年7月带着两个孩子搬离住家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也入禀家事法院向男方索取每月逾13万元生活费,包括两个孩子8万余元和自己5万余元生活费。不过,判词没揭露具体消费细节。

家事法院法官今年3月作出临时裁决,判男方从去年开始支付女方每月1万1000元,而孩子则每月2万元生活费。男方对此不满,上诉到高庭。

女方指,她虽然从联名户头取走28万多元,但她根本不敢乱动这笔钱,担心男方指控她乱花婚姻资产而要她“吐出来”。她也指男方拒绝让她用这笔钱支付房租,显然就是不想给生活费。

男方反驳说,他允许女方可以用这笔钱作为她和孩子的“合理花费”,只是不得用来支付房租而已,不能就此指责他拒给生活费。

男方也认为,女方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可以帮她“渡过难关”,他没有必要从去年开始就支付她和孩子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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