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5日 星期五

如果在新加坡遭受交通事故、工伤或医疗事故等人身伤害,如何维权

按:刚得知一起晨练的一位女友,在1个月前,因在某诊所针灸导致心脏外伤,住院治疗十天,而且可能影响到今后的生活,问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应该如何维权主张赔偿?可以赔偿哪些?

本篇拟介绍在新加坡遇到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人身伤害后,索赔和诉讼等维权方式。

01 什么是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是指对他人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伤害,通常事由是交通事故(包括电动踏板车事故),工伤事故或由于他人的疏忽大意(例如医疗程序不当)引起的。人身伤害有多种发生方式,因此,人们主张赔偿的方式也有很多种。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最常见的方法是提起过失诉讼。

02 提出过失主张

因他人疏忽侵权而提出索赔之诉,首先需要确定索赔对象(被告),在伤害案件中,被告是指在整个事件中,由于不当行为或不作为违反了相关责任,从而导致他人人身伤害,且/或造成可预见的其他损害。

然而,如果受害人存在共同疏忽,且该疏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法院可以减少赔偿数额。如果受害人未能合理地照顾自己,可能会被视为疏忽大意。例如,行人横穿马路发生的事故,与使用人行横道时发生的事故相比,法院可能会减少向前者受害人支付的赔偿金额。减少赔偿的金额取决于受害人的共同过失与其遭受的人身伤害的相关程度。例如,如果受害人在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后,却未能阻止事故的发生,仍然受到了伤害,那么,受害人的损失获赔金额就不应该减少。

03 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项?

如果受害人可以证明另一方的侵权事实(即过失),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人身伤害损失,这将补偿因此造成的全部身心痛苦。包括两种形式的损害赔偿:

一般损害赔偿

特殊损害赔偿

同时,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和费用,以支付相关的律师费。

A 一般性损害赔偿

一般性损害赔偿是指对因伤害引起的损失进行补偿。这包括身心痛苦,未来收入的损失和肢体的损失。为了证明身心痛苦,受害人需要在受伤时保持意识,可索赔的金额将取决于伤残程度以及疼痛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

为了计算身心痛苦及未来的医疗费用,法院通常会使用《一般损害赔偿评估指南》(以下简称“参考书”)作为估算损害赔偿额的依据。例如,在Quek Yen Fei诉Yeo Chye Huat一案中,因Yeo的驾驶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Quek受伤,Quek的右腿必须被截肢。在此案中,法院遵循了参考书,该参考书提供了40,000美元到70,000美元不等的赔偿,以支付单腿膝盖以下截肢的痛苦。法院随后选择将限额提高到80,000美元,当时年仅20岁的Quek接受了一次先前的手术以挽救腿部,即使在事故发生4年后仍继续感到疼痛。为了计算未来收入的损失,法院使用“乘数*被乘数”方法。乘数是指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至退休之前的年数(即,由于受伤导致受害人应该工作但没有收入的时间),被乘数是指您每年因不能工作而遭受的收入损失数额。二者相乘,最终金额即为受害人未来的收入损失。

如果因工作场所事故造成肢体损害,《工伤赔偿法》(WICA)规定了员工可以要求的赔偿金额。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平均每月收入×年龄倍数×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所导致的收入能力损失百分比(有关的年龄倍增系数和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分别可在WICA的附表3和附表1查询)。例如,如果您的平均月薪为2,000美元,您59岁,并且在事故中肘部失去了一只胳膊,那么根据WICA附表3,相关的年龄倍增系数将为102,而您的收入能力将达到75%。因此,您的赔偿金额估计为2,000 x 102 x 75%= $ 153,000。人力部(MOM)网站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计算器,可以衡量您可以从伤害中索赔多少。

B 特别赔偿

特殊损害赔偿可以补偿由于事故直接造成的财务损失。此类损害包括医疗咨询、治疗、住院以及医疗复查等赔偿。索赔特殊损失,需要保存相关证据(如医疗和住院账单)。法院还将考虑这些账单是否合理产生。如果受害人因在私立医院就医,而不是在综合医院,并为此支付更高的费用,法院将考虑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是否导致伤者比在综合医院得到更好的治疗。如果较高的费用并未使您得到更好的治疗,则法院可能只会就合理产生的金额,判决给伤者部分医疗费用的特殊赔偿。这将是在法庭提交证明的证据问题。

C 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以惩罚另一方行为的赔偿。新加坡上诉法院表示,当另一方的行为“过于残酷以至于值得惩处、威慑和谴责时,可判处惩罚性赔偿。”但是,在被告已根据刑法受到惩罚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进一步判处惩罚性赔偿来惩罚被告。

D 支付律师的费用

除了上述赔偿金外,伤者还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提起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费用。

04 如何提出人身伤害赔偿?

如何提出人身伤害赔偿取决于伤害事故类型。

A 交通事故

如果因交通事故引起人身伤害,保险公司通常会处理相关索赔,特别是受伤者是驾驶员的情况。无论如何,最好聘请人身伤害律师来处理索赔,并确保伤者能获得的最大利益。

B 医疗事故

如果因医疗事故引起人身伤害,医疗机构的保险公司应该处理相关索赔。伤者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C 工伤

如果伤者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或患病的员工,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法》(以下简称WICA)索赔,或根据普通法提出索赔的民事诉讼,但不能适用这两种方式同时提出索赔。

提出 WICA 索赔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的主要区别如下:

提出工伤索赔或诉讼的截止日期

事故发生后,您有长达一年的时间来决定是根据 WICA还是根据普通法提出索赔。

A 撤回民事诉讼以提出 WICA 索赔

如果您想撤回民事诉讼,再根据 WICA 索赔,您需要在事故或疾病诊断之日起1 年内提出您的 WICA 索赔。

B 撤回 WICA 索赔以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想撤回WICA 索赔,可以在 MOM 发出《评估通知 》( NOA )之前随时撤回。只有您或您的法定代表才能将撤回索赔的决定通知 MOM。

在发出《评估通知》之后,也可以撤回索赔,条件如下:

如果没有争议,在NOA送达之日起14 天内;

如有争议,在NOA送达之日起28 天内。

如果各方都接受 NOA,雇主(或保险公司,如果适用)必须在NOA送达之日起21 天内付款。该案件随后被视为已解决,伤病员工将无法再根据普通法提出索赔。

05 时效期

如果伤者是根据WICA要求永久伤害,则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交《索赔申请表》。如果WICA索赔涉及的是非永久性伤害,则没有提交索赔的截止日期,但也应尽早提出申请。

对于WICA以外的其他伤者,应在以下情况下提出人身伤害索赔:

自受伤之日起3年内,或从知道自己受到人身伤害之日起3年,以较晚者为准。何谓“知道自己受到人身伤害”,当遭受的伤害是隐性的潜在缺陷,例如由于接触有毒化学物质而造成体内损坏,该伤害在发生时并不明显,即属于潜在缺陷,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后才显现。这种情况的重点是伤者是否采取合理的步骤来了解受伤的情况(比如就医),则应从该日期起计算3年,即使自受伤之日已经超过3年,该时效期也是从其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伤者有残障,还可以延长时效期限,将从消除残障的日期开始计算。

尽管有上述时效期限的宽限,还是建议伤者与律师联系,并尽快提出索赔。

— END —

附:工伤赔偿官方指引

https://www.mom.gov.sg/workplace-safety-and-health/work-injury-compen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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