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6日 星期六

青年性侵妹七年 母涉包庇儿控五罪

13岁的哥哥看了色情动画片后有样学样,非礼当时年仅五岁的妹妹,甚至在妹妹12岁时强奸她。43岁母亲涉嫌知情不报,包庇儿子性侵犯女儿,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青年性侵妹七年 母涉包庇儿控五罪

43岁母亲涉嫌知情不报,包庇儿子性侵犯女儿,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档案示意图)

被控的妇女一共面对五项控状,包括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及三项知情不报、即知道有犯罪活动发生却没有报案的控状。

为了保护本案的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青年监11年半鞭七下

据媒体之前报道,青年性侵犯妹妹的案件发生在2010年至2017年之间。他在13岁时接触色情卡通片后,对年仅五岁的妹妹起了色心,开始非礼妹妹,并且在妹妹12岁时强奸她。

他过后面对九项包括强奸、非礼与性侵等控状。去年初,22岁的青年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1年半,外加七下鞭刑。

而昨天被控的妇女是青年与受害女童的亲生母亲,儿子比女儿大八岁。

根据其中三项的控状内容,被告被指在2010年间、2017年6月19日至8月,以及2017年11月17日,知道儿子非礼或强奸女儿后却没有报案。知情不报者可被判坐牢长达半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则指被告在2017年6月19日至同年9月之间,身为女儿的看护人,却准许儿子对她做出性侵犯包括法定强奸的行为。若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长达四年,或罚款高达4000元,或两者兼施。

案件昨早过堂时,主控官透露,当局目前在为受害女童安排搬入收容所。被告则表示会通过刑事法律援助计划申请由义务律师代表她。案展下个月15日过堂。

记者:黄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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