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争劳力士 法官吁请协商
男子花2万2800元到二手店买劳力士,岂料6年后维修时,竟发现是别人的遗失物,还因此闹上法庭。法官认为,买卖交易没涉及犯罪,最终将手表判给男子,手表的前主人不满上诉。
涉事两人分别是一名林正源和张言启,法院早前针对警方于去年10月所起回的劳力士展开财物分配研讯(disposal inquiry)。
根据判词,林正源于1998年购买劳力士,但于2013年12月22日发现遗失劳力士,到警局报案。
2014年7月,一名外国人将这只手表卖给一名二手经销商,商店检查时,未显示手表是被盗物品,因此收购这只手表。
同年12月,张言启以2万2800元从这间商店买下手表,当时他并不知道这只手表是别人遗失的物品。
怎料,6年后,他到劳力士总部维修手表时,系统显示手表是“被盗物品”。警方之后到场没收手表。
调查显示,该名外国人已离开新加坡,当局于是展开行动,追查他的下落。调查结束后,警方并没有对张言启采取行动。
如今,林正源与张言启为争夺手表闹上法庭,法院对此展开财物分配研讯。
法官表示,林正源在遗失手表的8年后到法庭,希望能索回手表,但手表是林正源丢失的,任何一方并没有涉及犯罪行为。另外,林正源当时也未提供证据,例如丢失手表的情况,以及他向警方报案的时间。
由于手表并非盗窃物品,法官认为,没证据显示,外国人与商店的交易涉及犯罪行为,最后把手表判给张言启,林正源不满,提出上诉。(人名译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