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法令以吸引基金公司
政府计划修订法令,以吸引更多基金公司来新加坡。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计划着手修订有限合伙企业法(Limited Partnerships Act),使现有法令对基金有限合伙企业(fund limited partnerships)更具吸引力,并更新针对所有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的现有条文。
政府即日起就修订内容展开公众咨询,邀请公众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日。
为确保有限合伙企业的监管框架与企业的需求保持同步,并进一步加强新加坡作为基金管理和注册枢纽的领先地位,企管局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去年已向利益相关者针对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公司征求意见。根据收到反馈,企管局在审查有限合伙企业法之后做出一系列修订建议。
例如,企管局提议确立“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而法令的特定条文仅适用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符合条件的现有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申请改为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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