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性侵12岁男孩 36岁前餐馆经理坐牢32个月
三度性侵12岁男孩 36岁前餐馆经理坐牢32个月
一名男子任职餐馆经理时曾三度约会12岁男孩,并与他进行性行为,前天(29日)被判坐牢32个月。
案发时35岁的菲律宾籍被告承认三项性侵未成年男孩控状,另外三项性侵和一项猥亵男孩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目前36岁,受害者案发时12岁,是中一学生,现年13岁。
受害者认定自己是双性恋者,2019年6月,他下载两个同志约会应用程序,打算扩大圈子,认识更多男性。
后来,被告通过其中一个同志约会应用程序主动联系受害者。受害者告诉被告,他年龄13岁到14岁后,被告向他要照片,两人便互相交换联络号码。
12月13日,被告和受害者通过同志约会应用程序的讯息功能聊天,两人聊“性事”。被告称想找人替他口交。受害者在被告要求下,传了两张下体照片给被告。两人聊著聊著,受害者答应当天去被告的家见面。
但受害者过后告诉被告,他有很多事要做,问被告能不能在另一天见面。被告告诉受害者,他很“伤心“和受到“伤害”,也称两人见面的时间“不会太长”,并建议由他叫私召车载受害者到他家。
在被告游说下,受害者最后答应。受害者来到被告的家,与被告进行性行为,包括口交和肛交。
12月17日,被告问受害者忙不忙。受害者隔天答复说他有事要做,不能和他见面。被告告诉受害者“我对你不重要,那没关系。”
被告不死心,第三天再联系受害者,这次受害者答应去他家见面。受害者中午12点多来到被告家,两人互相替对方口交,之后被告和受害者进行肛交。
去年1月3日,受害者接受被告邀请到他家,两人进行口交。受害者过后离开。他自1月11日停止与被告联系。
2月5日,受害者的继父检查受害者的手机,发现他和男性谈论同性恋问题,便质问受害者。受害者称他可能是同性恋,并承认与三名男性有“身体接触”。受害者的继父过后报警。
控方促判监至少32个月,控方指,被告年龄大受害者23岁,他在知道受害者年龄后,应停止跟受害者联系,但被告不仅继续与受害者联系,还跟他进行性行为。
控方说,法律保护未成年者免受性侵,不管他们是否愿意。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必须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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