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无理痛打12岁男生 法官斥:恶霸欺小
男生(右上图)头部及腹部挨了五到八拳;被告蔡杰勇不久前刚动过眼部手术,左眼贴著纱布出庭。(海峡时报)
在住家附近的共用走道上骑脚踏车,两次被大叔拦路阻止,12岁男生事后上网查知自己的行为没违例,并在大叔第三次拦路时,尝试引述陆交局条例为自己“辩护”,怎知大叔连听都不想听,甩了男生一巴掌,大骂“别顶嘴!”,然后对倒在地上的男生拳打脚踢。
这名大叔是现年67岁的蔡杰勇(译音),他事后遭警方逮捕,前天(9月2日)承认对未成年人士动粗的罪名后被判坐牢五天。
根据案情,受害的12岁男生是在去年11月13日,在后港8道第438座组屋楼下骑脚踏车时第一次遇见被告。被告当时误以为共用走道上不能骑车,因此要求男生到一旁的人行道骑车。
男生相信被告的说法,骑上人行道离开。他回家问了父亲,上官方网站查询资料后,发现他骑在共用走道上其实没有错,并还记下了相关条例。
11月20日傍晚6时15分左右,男生下楼骑脚踏车时又遇到被告,但他选择避开,被告当时就侗言如果再见到男生,就会把他脚踏车的轮胎弄坏。
男生15分钟后再经过组屋,被告这次用肉身将男生拦下。男生拿出手机开始拍摄,问被告为什么不能在走道上骑脚踏车,被告说:“我说的!政府说的!”
男生原本还想引述先前背起的陆交局条例以反驳大叔,没想到说没几个字,被告就一个耳光打过来,还把男生的手机抢过摔在地上。
男生捡弯腰想要捡起手机,被告再度出手,往男生头部及腹部挥了五到八拳。
法官斥:为老不尊典型恶霸
法官斥责被告,指他为老不尊,对没有家长在身边的小孩出手,为了自己的利益欺负弱小,是典型的恶霸。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误以为男生做错事,屡劝不听才会动怒,冲动之下出手打人。他无意针对男生。
律师说,被告已经赔偿120元医药费给受害者,他已有年纪,去年5月做了心脏绕道手术,上个月眼睛才刚开刀,请求法官念在他身体情况判他罚款就好。
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指他身为年长者,却对一个父母不在身边的小孩出手,还挑衅小孩的父亲,根本就不知悔改。他认为被告只是担心自己被撞,才会出手欺负一个小孩子。
记者:郭培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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