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拒绝戴口罩 前女军官认罪监16周
潘秋玉多次在公共场所被拍到没戴上口罩。图为她之前在金沙购物中心没戴口罩的视频被公众上载到社交媒体。(档案照)
“我不知道什么是冠病?”
“我开过坦克你不能叫我戴口罩!”
“你的徽章在哪里?不用徽章我也能说我是警察!”
拒戴口罩的海军前女军官潘秋玉昨早(9月6日)认罪,被判坐牢16周。庭上揭露她一年来违反安全距离措施十多次、不和安全距离大使配合时所说的各种荒谬借口。
《联合晚报》日前报道,被告潘秋玉(译音,54岁)面对22项控状,包括四项触犯传染病法令,以及18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
她昨早承认其中9项罪名,其余13项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刑。
根据案情,目前无业的潘秋玉第一次犯案是在去年5月。她在纽顿熟食中心没戴口罩,被安全距离大使抓到后企图用丝巾盖着口鼻,但后来又脱下丝巾。
当时她告诉安全距离大使:“我不知道什么是冠病。”
她在去年5月至今年7月之间继续多次犯案,其中多次被民众拍下后视频在网络上流传。
其中一次是在去年12月2日下午时分。她当时到了中央广场(Central Mall)打算到知名中餐馆吃午餐,但是她没戴口罩被门前的安全距离大使拦下,开始与对方争吵,过程被民众拍下。
争吵时,她说:“我是个开过坦克的陆军军官,所以你不能叫我戴口罩!”
今年5月她再次大闹商场被人拍下,这次她到滨海湾金沙商场打算在另一家知名中餐馆吃饭。她同样没戴口罩,安全距离大使见到她后要她戴好口罩,但是她却反指安全距离大使没戴好徽章,说:“你们是谁?为什么没戴徽章?没有徽章我也能说我是警察!”
律师:被告从未想过要惹是生非
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只是“不清楚事情的严重性”,从未想过要惹是生非。
主控官指出,潘秋玉虽然没有前科,但是她是死性不改地罪犯,一年多来怎样劝都劝不听,多次拒绝戴口罩,还到人多的地方趴趴走。
主控官认为,大家都在努力对抗疫情,而且奉公守法,潘秋玉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请求法官判她坐牢至少17周。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潘秋玉曾在军中有杰出表现,是我国首位海军女军官,在军中帮助不少女性争取男女平等。
他说,潘秋玉2002年从海军退休后,如今身上有许多陈年旧伤,但她在疫情之前仍对社会有许多贡献。
律师认为,潘秋玉只是因为不清楚事情的严重性,从未想过要惹是生非,请求法官从轻发落判她罚款就好。
记者:郭培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