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维持种族和谐法令” 纳入柔性处理措施
维持种族和谐法令一旦通过,将把政府处理种族课题的权力加以整合,也会纳入一些较柔性的措施,如勒令冒犯其他种族者停止冒犯行为,进一步了解其他族群,并修复与其他族群的关系。(蔡家增摄)
政府将制定新的“维持种族和谐法令”,把政府应对种族课题的权力集中在一处。
李显龙总理昨天(8月29日)在国庆群众大会上说,我国目前通过不同的法律来处理严重的种族相关违例行为。这些法律分散在不同的条文里,如刑事法典和煽动法令,而且大多针对犯罪行为和惩戒措施,而非规劝和改造。
维持种族和谐法令(Maintenance of Racial Harmony Act)一旦通过,将把政府处理种族课题的权力加以整合,也会纳入一些较柔性的措施,如勒令冒犯其他种族者停止冒犯行为,进一步了解其他族群,并修复与其他族群的关系。
“这样较柔性的做法能疗愈伤口,而不是留下怨恨。”
我国目前已有与“维持种族和谐法令”相近的“维持宗教和谐法令”。迄今,没有人在这项法令下受惩治。李总理说,法令的存在本身就已起到正面作用,帮助克制不包容的行为和促进宗教和谐。
“同样的,维持种族和谐法令将鼓励不同族群之间的温和与包容心态。这将发出种族和谐对新加坡至关重要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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