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诉遇人不淑喝酒消愁惹祸 女会计师泪洒法庭
女会计师在酒吧外挥拳连揍两人,并用烟蒂灼伤酒吧女老板,她今早上诉时泪洒被告栏,自称“我是好人”,无奈一生感情路坎坷,前夫改娶嫩妹,心碎的她去酒吧喝酒,但没有蓄意伤人。不过,高庭法官维持原判,女会计师须坐牢12周。 《联合晚报》
早前报道,被告黄慧玲(50岁)面对两项蓄意伤人及一项用烟蒂伤人的指控,不认罪的她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和坐牢12周,她昨早通过律师,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至高庭。
这起事件发生于2015年4月11日午夜12时左右,地点是金岭商场(Goldhill Plaza)外的露天停车场。 早前的审讯揭露,案发当晚,当会计师的被告在半小时内前后对三个人动粗,包括用点燃的香烟灼伤酒吧女老板的脸颊和拳打她的鼻子,以及拳打一名男子。
被告黄慧玲有不少暴力前科,包括在2010年因袭警入狱4周,以及2016年再次袭警,为此被判入狱七个月。(档案照)
代表律师今早为被告上诉时称,案发时被告坐在车内使用手机,她不可能从车座的位置,挥拳攻击站在车外的男子。被告也告诉高庭法官,男子长得非常高大,她没想过要攻击对方。
不过,高庭法官接受控方的立场,即审案法官在听取受害人的证词后,裁定被告确实做出伤人的行为,因此驳回被告的的上诉。
被告听到这个结果后,不顾未被法官批准说话就抢过被告栏里的麦克风,开始边哭边说自己并非蓄意犯案。她表示自己是孤儿出身,从小就寻找爱情,无奈频频失败,结婚后丈夫不忠,如今离婚了还改娶20多岁的年轻女孩,让她伤心欲绝。
被告说:“我知道我很凶,但那是因为我内心非常受伤。”她称在案发当晚上酒吧是为了喝酒消愁,但没想到会发生与别人发生肢体冲突。被告如今也找不到会计师的工作,只能从事一点小生意赚钱。
法官听了她的说辞后还是维持原判,但准许她展期至下个月23日才开始服刑。
记者:黄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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