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结识未成年少女 青年夺五女初夜
(新加坡13日讯)上网结识未成年少女后,以交往为幌子把少女变为“小女友”,再“名正言顺”与他们发展性关系。
青年专门把嫩妹,三年多内夺走至少五名少女初夜,其中一名女友人撞见他跟另一少女胡搞后,他丝毫不收敛,还冲上前非礼她。
现年20岁的被告面对25项控状,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女、非礼和擅闯等,他昨天承认其中八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自2017年开始专挑11岁至16岁的少女下手,他在网上结识大部分受害者,并要求当她们的男友。
受害者答应交往后,被告就约她们见面,并带她们到组屋楼梯间发生性关系。
由于被告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多名受害者事后担心会怀孕而据实告诉父母,被告的罪行进而被揭发。
调查显示,被告从2017年至2020年间,夺走至少五名少女的初夜。
去年6月18日,被告的两名前女友和一名女友人要到被告家取回一些私人物品,两名前女友决定留在被告家过夜,女性友人最后也选择一起留宿。
不料,被告半夜叫醒其中一名前女友,并带她到楼梯间谈话,结果两人后来在楼梯间发生性关系。女性友人睡梦中发现被告和一名前女友不在房间,跑到楼梯间查看,结果撞破两人在胡搞。
被告发现后追上女性友人,不仅强吻她,还非礼她胸部和私处,女友人气得赶紧推开被告。
根据法庭文件,一名老师事后得知此事,报警揭发被告。
被告在网上认识未成年少女后,就会把少女带到楼梯间发生性关系。(档案示范照)
案情显示,被告因与多名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被调查时,他向警方坦承自己在2017年曾与当时年仅七岁的弟弟在家里玩摔跤,他趁弟弟躺在地上时,拉下弟弟裤子为弟弟口交。
庭上揭露,被告患有恋童癖,但病情不影响他犯案。他的智力偏低,虽不至于是智力障碍面,但可能影响他对罪行的严重性的判断。
控方指出,他早前犯案后曾接获有条件警告,但他却持续犯案,即便去年初被警方调查期间,他仍未停手,可见他再犯的可能性极高。
控方也表示,虽然被告年纪尚轻,但罪行严重。法官下令提呈缓刑监视和青年改造所报告,案展9月2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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