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生产水粿还有萝卜糕,罚款 $ 2,500
一家公司在(8 月 11 日)因在无牌场所生产水粿和萝卜糕而被罚款 S$ 2,500 元。
新加坡食品局 (SFA) 表示,Low Meng Kee Food 之前获准在场所制造食品,直到 2019 年 4 月,该公司停止运营来进行重大翻新工程。
而该公司在恢复食品生产之前需要获得 SFA 的新许可证。
2020年7月,国家食品局对新装修的场地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没有获得国家食品安全局的许可,但还持续生产水粿和萝卜糕。
SFA
大约有 3,880 粒在无牌场所制作的水粿被当局没收,而已经分发出去的萝卜糕则被公司“立即召回”。
SFA 说:“在未经许可的设施中非法生产食品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
新加坡的所有食品制造设施都必须获得许可,并且必须符合 SFA 的要求。
该机构补充说,这些机构会定期接受检查。
非法制造食品的人可被处以最高 S$ 5,000 元的罚款。屡犯者可被判监禁最长三个月、罚款最高 S$ 10,000 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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