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车趁机捞一笔 采购经理JIO友人骗约39万新元
(新加坡12日讯)得知公司一年内要买1000辆车,狮城出租公司的采购经理于是串谋友人“捞一笔”,推荐公司从友人新开的两家公司购车,自己则在三个月分得一半利润38万多元,今早因贪污罪名被判坐牢10个月。
此外,法官也下令被告将非法所得的38万8266元(约121万令吉)全数吐出。
被告俞金汉(42岁)面对7项收受贿赂的罪名,指他在2016年3月至6月之间,从王佳杰(32岁)、赖志耀(40岁)以及曾绍荣(40岁)收取了38万8266元贿金。
他承认其中3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刑。
被告俞金汉。(档案照)
庭上揭露,被告案发时是狮城出租公司(Lion City Rental)的采购经理,是公司所有汽车采购的总负责人。
公司当时有意开拓市场,成为市场上最大的计程车公司,并设下一年内购买1000辆汽车的目标。被告得知后,想要从中获利,在2015年中找上了友人王佳杰,要他从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然后转卖给狮城出租公司牟利。
被告要王佳杰将一半的利润交出来作为“回扣”,王佳杰答应,并且将他父亲的公司D&M Capital改成一家汽车贸易商。
为了掩人耳目,两人找了赖志耀和曾绍荣,要他们开另一间公司Aiden Solutions参与计划。被告在2015年尾将两家公司推荐给狮城出租公司后,两家公司向狮城出租公司售出了数百辆汽车。
控方指被告是主谋,而且分得最多最贪心,刑罚必须比其他同谋更重。
主控官认为,被告是整起案件的主谋,背弃了公司对他的信任,而且非常贪心,占取最多的利润,必须接受比其他人更严厉的惩罚。
主控官指出,同伙王佳杰日前认罪后被判坐牢6个月,而他只获得12万多元(约37万令吉),被告所获得的金额是他的三倍,请求法官判他坐牢10个月。(人名译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