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 星期日

搭地铁掴女童一掌 妇女罚5000元

8岁女童不慎踩到45岁妇女,妇女竟为一句道歉怒甩对方巴掌,还动手戳女童母亲鼻子,被判罚款5000元。

被告是45岁的苏可妮,她被控蓄意伤人和动粗两项罪名,控方以前者提控,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受害者是名8岁女童。

根据案情,去年7月15日中午1时许,女童和母亲在蔡厝港地铁站搭乘列车,女童步入车厢时不慎踩到被告的左脚。

女童立刻道歉,但当时正在讲电话的被告并未听到,随后更是质问女童母亲,为何女童没道歉。

女童母亲解释女儿早前已道歉,两人接着起了争执。

列车抵达油池地铁站时,母女俩准备下车,谁知被告在试图阻止对方下车时,竟然向女童左脸颊甩了一巴掌,女童痛得哭了起来。

女童母亲当下报警,稍后也带女儿前往医院求医,医生检查后,发现女童左脸颊淤青,给了她止痛药以及两天病假单。

针对被告动粗的控状揭露,被告在和女童母亲起争执期间,还动手戳了对方的鼻子。

法官同意控方所说,被告在很迟的阶段才给予受害者204元的赔偿,在求情上占不了太大的比重。

被告在闻判时双手交叉胸前,表示有话要说,称自己无意伤害女童,表示任何有常识的人,在进入地铁车厢时,都会抓住东西站稳脚步。 

被告在法官三次令她将双手放下后,才乖乖照做。法官最后批准被告申请,让她以分期付款方式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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