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上泳课溺毙 父母入禀索偿
(新加坡28日讯)六岁女童上游泳课溺毙,女童的父母入禀法院向新加坡体育理事会(Sport Singapore)及另外人3人索偿。
案件本已定于明天在高庭展开审讯,但双方在开审前庭外和解。若案件开审,女童被指在没有足够监督下溺毙,家长是否也该负起部分责任,将是关键。
这起事故发生在2017年12月20日晚上7时许,地点是加冷盆地(Kallang Basin)公共泳池,死者是一名6岁吕姓女童。
2017年12月20日晚上7时许,一名6岁吕姓女童在加冷盆地(Kallang Basin)公共泳池上游泳课时不幸溺毙。 (档案照)
根据早前验尸庭针对女童死因作出的结论,文件提到女童当天上课时,共有6名学生一起学游泳,教练要求她拿浮板练习,但不久她却被发现浮在水面上。救生员将死者救起后,为她进行人工呼吸。
女童之后被送到竹脚妇幼医院急救,于2018年1月9日过世,死因为缺氧缺血性脑病(hypoxic ischemic encephalopathy)。
另外,据《海峡时报》报道,女童的父母针对女儿的死原本有意起诉新加坡体育理事会及另外三人,包括两名救生员及女童的游泳教练。
案件原本明天将在高庭开审,但女童的父母与新加坡体育理事会上个月进行一场闭门和解,双方讨论一整天,直到过了午夜时分才达成协议。
新加坡体育理事会的发言人表示,已答应父母不透露协议的细节。
若此案开审,女童被指在没有足够监督下溺毙,家长是否也该负起部分责任,将是关键。辩方指女童的母亲在此案中也有疏忽。
死因列不幸意外验尸庭曾揭露案发时的三大状况,最终将女童死因列为不幸意外。
首先,教练杨瑞川案发时拿浮板给死者练习,协助死者游到泳池中央,就让她独自游到另一端,并背向死者,教导其他学员。
再来,泳池当天人手短缺,只有三名救生员执勤。负责看管儿童和教学泳池的救生员菲尔道斯,因要用手机和上厕所,叫另一名同事刘锦华接手。
闭路电视显示,菲尔道斯晚上7点05分就已坐在公开座位区,刘锦华迟至晚上7点09分,才被拍到往教学泳池方向走去,间中隔了至少4分钟。
最后,母亲当天带女童上课,原本坐在一旁看她练习踢水,但好几次滑手机检查短讯,还被几名公众引开注意,回过神来才发现女儿浮在水面。
盼其他父母吸取教训女童父母希望大家能从女儿的死吸取教训。
女童的父亲吕春雄(54岁)受访时说,和解过程对他们夫妇俩来说并不容易,得面对游泳教练以及新加坡体育理事会代表,指女童的母亲也得为事件承担部分的责任。
如今双方已达成协议,夫妇俩感谢来自Clifford Law的律师薇薇恩及杰斯敏的帮助,为大家省下不少时间与金钱。
吕春雄也说,如今事情已有了个了结,希望大家能从女儿的死吸取教训。夫妻俩也将要求当局重新审视游泳课程、执照、教练,以及所有公共游泳池的运作、救生员及救生设备事宜。
新加坡体育理事会的代表律师孔安邦(K. Anparasan)指出,教练杨瑞川并非新加坡体育理事会的职员,也为教练的职责负责。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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