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 星期日

为海外雇主工作在新加坡办公豁免缴税在2020年4月生效2021年7月1日截止,此后将按照税收法规正常报税纳税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指南

因疫情被困新加坡的两类人若符合条件可不必报税

原应在海外工作,但因旅游限制须在新加坡远程办公的工作人士,若符合相关条件,在本地又没有其他缴税收入,则不必报税。

其中,受雇在海外工作的公民和永久居民,在本地远程办公的安排若属暂时性,且合约在回国前后都没有变动,去年从回返新加坡后直到年底或直到重回工作国之前的收入都无须报税。

原只是在新加坡短期工作,但因疫情无法离开的外国人,若在本地的延长逗留时期不超过60天,而且这期间完成的工作与早前来访我国的差务无关,延长逗留时期的收入也无须缴付新加坡税。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的期间

与在新加坡工作的其他雇员类似,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与您在新加坡工作相关的就业收入将根据正常税收法规向新加坡缴纳所得税。

如果您由于以下情况在新加坡为海外雇主工作且您认为自己并不属于在新加坡工作,您可以写信给税务局以审视您适用的的就业所得税条款:

(a) 您从事海外工作的雇主国家/地区已禁止旅客入境或因航班及其他交通方式不可用而无法前往;和

(b) 您将尽您所能尽快离开新加坡。

需提供的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您开始在新加坡远程工作的日期

您雇主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您的名称

向您报告的员工人数(如果有)以及他们目前的工作地点

负责接受您的报告的上司的姓名和职位以及他/她目前的工作地点

返回新加坡之前和之后的工作性质和范围,以及证明文件

您的雇主在新加坡是否有任何相关实体,如果有,每个实体的名称

您在新加坡执行/将要执行的任何工作的是否是为新加坡的客户和/或新加坡任何实体的商业活动提供的,无论这些新加坡的客户和/或新加坡任何实体的商业活动是否与您的雇主有关。

如果是,请提供相关详情

如果不是由于 COVID-19 造成的旅行限制,您在新加坡逗留期间所做/将要做的工作是否会在海外进行

证明您已尽一切努力前往您的海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但无法入境的文件

证明您在新加坡逗留期间赚取的就业收入应在您的海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纳税的文件

*通过 myTax 邮件或电子邮件发送给税务局

为海外雇主工作在新加坡办公豁免缴税在2020年4月生效2021年7月1日截止,此后将按照税收法规正常报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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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税务居民(个人篇)之国内税务局关于由于COVID 19而在新加坡远程为海外雇主工作的相关规定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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