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偷果摊12个榴梿 无业汉坐牢1天 罚3600
(新加坡12日讯)中年汉深夜到榴梿摊偷走12个榴梿,被判坐牢一天和罚款1200元(约3600令吉)。
被告是56岁的纳布南(NaBuckNam),案发时无业,他抵触三项刑事法典380的偷窃罪,其中一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他于去年7月17和19日之间,从大巴窑中心第186座组屋底层的榴梿摊,偷走了12个榴梿。
根据案情,一名摊位助手在7月19日开档时,发现榴梿不见,于是调阅电眼画面,发现被告把手放到榴梿摊帆布下把榴梿偷走,因此报案。
调查显示,被告在17日深夜12时30分偷走了2个总值20元(约60令吉)的榴梿,随后又在18日和19日之间,再分别两次偷走共10个榴梿。被告的行径都被电眼拍下。
被告在19日晚上11时44分,在大巴窑4巷的麦当劳被逮捕。
被告从榴梿摊,偷走12个榴梿。
据本报了解,被告被捕时在吃榴梿。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一天,罚款1200元。
榴梿摊贩透露,被告首次犯案当天,他们就发现了,留下字条警告,岂料被告变本加厉,还自备塑胶袋继续偷。
摊贩张先生受访时说,员工在收档时都会记得榴梿摆放的位置,因此案发第一天就发现有榴梿被偷。
“他偷走的榴梿包括猫山王和D24榴梿等。查看电眼后,我们确认了他的身份,但还是决定给他机会,只留下字条作为警告。然而,被告执迷不悟,连续两天再来偷窃,所偷的榴梿也更多。”
“第三次偷窃时,他甚至还自备了红色的塑胶袋,偷走了五个榴梿。我们只好报警处理,减少损失。”
张先生透露,目前他们已经加强保安措施,关店时会将所有榴梿都收在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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