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以性教育之名 非礼性侵亲生女儿
狼父以性教育之名,非礼和性侵亲生女儿近5年,女儿哑忍7年才说出真相,法官指被告在口供里承认罪行、立场反复和女儿证词可靠等三关键,(6月1日)判他罪名成立。
被告是一名45岁的本地男子,他面对15项控状,指他在2010年至2014年末,非礼和性侵未成年的亲生女儿,女儿当时在10岁至14岁之间。
控状指被告非礼女儿的胸部和私处,还对她做出指侵、口交和肛交等行为。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被告女儿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被告不认罪,案经审讯后,法官今早发表裁决。法官表示,被告曾在口供里承认罪行,而事发细节大致与女儿证词吻合。
被告后来改口否认罪行,不过法官指被告一直改变立场,一下称自己不会与孩子同睡,一下又说曾与孩子打地铺睡觉。被告透露与女儿睡在下铺,他不敢睡上铺是担心床会塌下来,但法官不相信被告的说辞,认为这是被告要继续性侵女儿的借口。
法官也相信女儿所说,指女儿在2011年时,在学校上性教育课后,知道肛交是不对的。当她把这件事告知被告后,被告却叫女儿不要听老师的话,并照他话办事就好。
法官最后判被告罪名成立,案展他日求情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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