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 星期日

“为了一点小事” 鱼汤嫂被砍7刀

疑因“小事”酿血案,男助手持菜刀砍人,鱼汤嫂后脑勺、颈部以及手臂至少中7刀,血溅咖啡店。

这起血案发生于前天27日下午4时左右,地点是武吉巴督11街第155座的一间咖啡店摊位。伤者是一名35岁的鱼汤嫂,涉砍人的是名33岁男摊位助手,两人是同事。

《新明日报》记者赶到事发地点,看到多辆警车和警员,一名女子“一身血淋淋”坐在担架上,头部、手部被包扎起来。

“为了一点小事”  鱼汤嫂被砍7刀

多名警员到场调查。

记者赶到现场时,女子已送院,不愿透露姓名的摊贩受访时绘述,当时正在工作,突然听到尖叫声,他走出摊位查看时,竟见男助手挥着菜刀,追在鱼汤嫂身后,并往对方身上乱砍至少7刀。

“鱼汤嫂被砍成血人,害怕得双手抱头,跑入隔壁烧腊摊位,男助手随后离开咖啡店,大家都不敢追上前。”

另一名鱼汤摊位助手则透露,男助手和鱼汤嫂大约在下午2时已开始起争执,但不知为何事。

“为了一点小事”  鱼汤嫂被砍7刀

鱼汤嫂的头部、后脑勺、颈部以及手部中刀。

警方事后也拉起封锁线,在现场调查了3小时,并取走证物,包括大约15公分长的菜刀和摊位的电眼视频。

民防部队受询时说,于4时30分接获通报,一人被送往黄廷方医院治疗。

警方昨天发文告证实,35岁女子被33男子用刀砍伤,女子手部和脖子受伤,事后送院治疗。

裕廊警署和兀兰警署的警员查阅警方电眼,经调查确认男子身份,4小时后将他逮捕。

初步调查显示,两人相识,事发前起争执。男子明日将在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根据刑事法典第324节条例,使用武器蓄意伤人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各项兼施。

“为了一点小事”  鱼汤嫂被砍7刀

烧腊摊地上留下斑斑血迹。

惊险一幕

鱼汤嫂绘述惊险一幕:“他突然拿刀挥向我,一直砍一直砍,我吓得一直喊救命。”

外号“小红”的鱼汤嫂周三早上受访时说,事发时只是讲了男助手几句,怎料对方突然发怒砍人。

“只是为了一点小事……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做。他第一刀就往我的头砍,我只能用手挡,但他没停手,一共砍了7刀。”

她事后根本睡不着,整晚都想到当时的情况,伤口也痛得导致她无法入眠。她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准备做头部和手术手术。

据了解,男助手很少和其他人打招呼,脾气暴躁,鱼汤嫂则很友善,也能和顾客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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