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前女友新欢 男子坐牢一年
(新加坡6日讯)因发现前女友带新欢回家过夜,同住一屋的男子手挥菜刀大喊“抢我女朋友,砍死你”,猛砍“情敌”,前女友姐姐尝试劝架时也受伤,男子被判坐牢1年。
这起砍人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28日清晨约6时,地点在宏茂桥10道第534座组屋的一间单位里。
被告是39岁的程辉桑,来自马来西亚,是本地永久居民。他面对3项控状,包括使用武器蓄意伤人罪、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罪、以及刑事恐吓罪,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昨天认罪。
案情显示,被告的前女友是36岁的马来西亚籍女子王彩凤,两人谈恋爱时同居,但于2018年11月分手,王彩凤之后继续与40岁的姐姐王秀美,住在单位内的另一房间里。
两名受害人分别是王彩凤的姐姐王秀美,以及王彩凤当时的男朋友,即36岁马来西亚籍男子刘文春。
调查显示,案发当天凌晨12时,王彩凤带新男友刘文春到单位内过夜,与自己和姐姐在同一间房间里睡觉。
清晨5时,王彩凤起床到客厅拿男友的拖鞋,开门声惊醒了在房间睡觉的被告,王彩凤见到被告后,连忙返回自己房间。
被告见到王彩凤把一双拖鞋放在大门附近,因此怀疑她把新欢带回家。被告把“情敌”的拖鞋扔进洗衣机里。被告喝了两罐啤酒后,从厨房里拿了一把22公分长的菜刀,放在客厅沙发上,等了15分钟直到王彩凤从房间里出来,才质问她为什么带男人回家。
两人之后爆发争吵,被告就挥舞菜刀阻止她关房门,把她推开并闯入房间。
接着,被告向刘文春大喊,还用广东话威胁:“抢我女朋友,砍死你”,并挥刀猛砍对方身体。
当时房间昏暗,刘文春尝试阻挡攻击,两人纠缠起来,姐姐王秀美也被惊醒,目睹眼前一幕后,连忙跑到两人中间,尝试把两人分开。
被告却不顾劝阻,继续挥刀,姐姐右手被砍伤流血,也多次哀求对方停手,但被告却不理会,持续挥刀砍人。
最终,王彩凤成功把被告控制住,他才停手,事后他还叫王彩凤三人离开单位。(人名译音)
案发地点在宏茂桥10道第534座组屋的一间单位里。(蔡振鸿摄)
砍伤两人新男友头部和手部多处中刀,姐姐左手臂更是被砍了8公分伤口,深至肌肉,当天动手术。
事发后,姐姐王秀美以及刘文春双双被送往盛港综合医院救治。
医疗报告显示,刘文春头部受伤、肩膀扭伤、手掌及手臂有多处伤口,包括左手臂10公分长的划伤。
王秀美的左手臂则被砍了8公分的伤口,肌肉撕裂,露出肌肉和肌腱,当天进行手术,并拿了42天的住院病假。
求婚被拒分手后一起出游求婚被拒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称直到2020年7月都与前女友保持亲密关系。
控方则反驳表示,两人自分手后就没发生关系,两人曾一起到日本旅游,因为那是一年前已策划好的,王彩凤不想浪费钱,并已经清楚表明两人只是朋友关系,但被告却在旅途中向王彩凤求婚,因而被拒。
律师也指出,被告患有适应障碍症,也赔偿了刘文春及王秀美的医药费,因此恳请法官轻判。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的行为出于嫉妒与愤怒,是预谋犯案,在姐姐表明受伤后还不愿停手,攻击的也是身体上半部分,所幸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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