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头无端端收到20万 保安员把钱花光被判监6个月
(新加坡9日讯)34岁保安员的银行户头多了20多万新元(约60余万令吉)来路不明的巨款,喜出望外,并占为己用,到处购物、夜店狂欢,昨日被判坐牢6个月。
被告莫哈末礼端案发时是一名保安,月薪为1300新元(约3900令吉),他面对两项不诚实挪用财物的控状,昨日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2015年1月至6月之间,盗用存入本身华侨银行账户的7万1980新元(约21万5940令吉),以及2014年10月至隔年4月之间,盗用了存入本身储蓄银行账户的14万8162余新元(约44万4486令吉)。
案情披露,2014年10月,被告的两个银行账户陆续收到陌生人的转账,被告不清楚钱是谁的,但知道不属于本身。被告并没及时告知银行或警方,反而占为己用。
被告在6个月内收到约22万新元来路不明的存款,他将钱取出来,用于个人开销,包括支付医药费、购买服饰、书包和手机,还去夜店狂欢。
2015年5月,警方接获多名受害人的报案,指他们陷入爱情骗局,把钱转给到了一个华侨银行的账户,警方最终追溯该账户的持有人就是被告。
被告有偷窃等案底,控方促请法官判监6个月。控方说,根据案例,刑罚介于6个月到8个月,但因为被告是在2015年犯案,之后没有重犯。
律师求判监禁少过4个月,律师求情说,被告很后悔,他和妻子育有一名11岁孩子,岳母患病,需要他的照顾,而他是家中经济支柱。
法官下判时说,虽然被告并没有涉及“爱情骗局”,但奇怪的是钱却转账到他的户头。尽管如此,被告清楚钱不是属于他的,他应该通知银行,但他却没有那么做。
法官说,本案涉及款项数额大,虽然控方建议的6个月监刑偏低,但考虑到被告自2015年没有重犯,他接受控方的刑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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