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公司董事 涉诈骗10亿被控
(新加坡23日讯)狮城史上最大宗诈骗案!
管理两家公司的董事被指欺骗他人和公司投资,涉及金额逾10亿元(约30亿令吉),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他获准在佩戴电子追踪器的情况下以150万元(约460万令吉)保释在外,这相信是将电子追踪器加入保释条件以来最高的保释金。
管理两家公司的董事黄有志被控四项控状,包括触犯公司法令和两项欺骗控状。(档案照)
《联合早报》报导,根据警方2月19日发出的文告,Envy Asset Management(简称“EAM”)私人有限公司和Envy Globa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简称“EGT”)因涉及欺骗而被商业事务局调查。
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黄有志(33岁)后来被捕,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面对两项触犯公司法令和两项欺骗控状。
根据控状,他被指在2018年1月至去年3月之间,身为EAM的董事向投资者借钱,谎称公司将向Poseidon Nickel私人有限公司购买镍(nickel),再将镍销售出去,因此承诺将销售所得作为回报还给投资者。
他也被指在去年4月至7月29日之间,身为EGT的董事谎称公司通过远期合约(forward contract)出售镍给巴黎银行,并欺骗投资者与公司签订合约,购买部分销售盈利,但实际上公司并不存在相关的远期合约。
另外,他涉嫌从去年9月至今年1月,21次欺骗一名投资者和一家公司投资至少4800万元(约1亿4727万令吉)。
庭上揭露,被告承诺回报率高达15%,当局事后起获1亿元(约3亿令吉),他也可能面对额外控状。
控方表示,该案件涉及款项至少10亿元,属严重罪行,加上被告在瑞士、香港和伦敦皆有高额投资,他也有伴侣和孩子在中国,不排除有弃保潜逃的风险,吁请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定在300万元,以及须佩戴电子追踪器。
代表律师则恳请法官让被告以100万元保释在外。
法官最终下令被告以150万元保释候审,但须提交护照和佩戴电子追踪器,也须履行宵禁晚上10时至隔天上午6时不得出门。案展5月17日过堂。
根据金管局文告,任何公司进行实物资产的投资时,不须要获得当局认证,但当局接获投诉后,于去年3月将EAM列入投资者须警惕名单(Investor Alert List),并协助商业事务局展开调查。
资料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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