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尸”醉女性侵 夜店之狼狡辩:脑膜炎作怪
(新加坡29日讯)女郎夜店醉倒被“捡尸”,在度假村里惨遭强奸和性侵,涉及强奸女郎的男子称曾患脑膜炎,影响认知和适应能力,但法官不买账,认为男子能完成学业和兵役,是投机犯罪,判他坐牢12年3个月鞭打10下。
《新明日报》之前报导,案件发生在2018年9月17日早上7时35分至9时,地点在白沙乐怡度假村。
被告是40岁的叶俊杰,共面对3项强奸和非礼的控状,受害女郎当时24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导任何会泄露女郎身份的资料。
事发地点在白沙乐怡度假村。(档案照)
被告上个月认罪,但他通过代表律师指出,自己15岁和16岁时患上脑膜炎,报告指病情影响被告的认知和适应能力。
法官参考控辩双方专家报告后,今早裁决。
法官指出,被告能完成工艺教育学院课程、能服兵役,能工作,显示他能力“高”,会分辨罪行的后果,因此不接受被告病情影响认知和适应能力的说法。
法官也指被告是投机犯罪,知道受害者醉倒后变得大胆猖狂,最后判他坐牢12年3个月鞭打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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