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未满到咖啡店吃早餐·男子违令外出罚5000
(诗巫4日讯)砂州首宗违反隔离指示案今日开审。从西马回到诗巫,却违反居家隔离指示并在脸书“炫耀”到咖啡店吃早餐的男子,在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罪名下认罪,遭承审推事菲再宣判罚款5000令吉。
27岁的被告再菲里,被控于2020年5月25日早上9时30分在诗巫再也一家咖啡店,违反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第(342法令)第15(1)条文的隔离指示。
此举抵触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第(342法令)第22(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4(a)条文之下下判。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帖文遭挞伐
男子自首
被告于本月25日,在脸书上载他到诗巫再也一家咖啡店吃早餐的照片,并帖文写道,当天是他隔离第7天。帖文引起众多网民挞伐,斥责他不负责任。警方获悉后前往该咖啡店了解情况,男子随后到诗巫再也警署自首。
今早9时许,被告在家人陪伴下,在推事庭外等待案件开审。案件于10时15分开审,翻译员宣读他的控状并询问他是否认罪时,他俯首认罪。被告求情轻判,说已知错;他是一名主管,已婚育有一名孩子,也需要照顾父母亲。
承审推事菲再当时再询问被告,是否知道当时所为,的严重性后果?若他确诊冠病,将感染其他人。被告回答说,知道,也知错。
主控官威菲约翰说,被告在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期间违反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第(342法令)第15(1)条文的隔离指示。被告受指示居家隔离至到今年5月30日。不过,5月25日当天却违犯隔离指示。
“希望法庭严惩被告,教训被告的同时也警惕民众,特别是居家隔离者,须遵守法律和大马卫生局的指示。”
承审推事菲再认为,被告认罪节省法庭审讯的时间,但为了公众的利益,也警惕民众,宣判被告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5个月取代。最终被告选择缴付罚款。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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