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 星期日

高速撞伤一家三口不认罪 阿叔称:“我什么都不记得!”

榜鹅导致六人轻重伤的骇人车祸(12月14日)早上开审,不认罪的阿叔被指开车载妻子和女亲友时,半途高速冲上中央分界堤撞伤一家三口,他在案发后告诉到场调查的交警:“我什么都不记得!”

高速撞伤一家三口不认罪 阿叔称:“我什么都不记得!”

肇祸司机是现年64岁的黄耀兴,他不认罪,案件今早开审。(海峡时报)

这起车祸发生在去年2月3日早上8时48分,地点是往苏芒巷的榜鹅中路。六名伤者包括三名路人、车上两名女乘客和司机。

司机黄耀兴(64岁)事后被控两项控状,包括疏忽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和重伤的控状。他不认罪,案件今早开审。

控方庭上表示,将传召12名证人,并将提交18个证据呈堂,包括一段电眼拍下的视频和32张照片。

庭上揭露,三名受伤的路人是一家三口,分别是54岁母亲和58岁父亲,以及29岁女儿;车上的两名女乘客则是被告妻子(56岁)和女亲友(59岁)。

目击者王耀发(36岁,技术顾问)上庭供证时表示,他住在该区已约六年,案发时在巴士站等车,目睹一辆直行汽车高速冲上中央分界堤,撞伤一家三口后,再猛撞旁边一棵树,猛烈的撞击力也导致树身被撞断。

辩方律师盘问他时表示“你是专家吗?如何断定被告的车速快?”

王耀发回应说,根据他17年的驾驶经验,被告当时车相较其他汽车来得快,约每小时70至80公里。

交警达菲供证时表示,他当时赶到现场时,救护人员已到场展开救援,他见被告坐在路堤旁,于是上前询问对方是否是肇祸司机。

“被告当时回应说他就是司机,但我问他意外如何发生,他回说不记得。”

案件下午续审,料救护人员和目击者供证。(人名译音)

记者:王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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