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 星期日

医院耽误治疗 被令赔偿癌逝患者近百万

(新加坡20日讯)未能及早发现癌症而耽误治疗,导致39岁女病患肺癌复发过世,樟宜综合医院被令赔偿病逝患者的遗产执行人近32万7000元(约99万8023令吉)。

《海峡时报》报道,樟宜综合医院除了要向逝者诺尔雅兹琳的遗产执行人赔偿32万6620元,以及5.33%的利息,还须承担10万5000元的法律费用。

医院耽误治疗 被令赔偿癌逝患者近百万

雅兹琳生前受访时曾解释她起诉樟宜综合医院的理由,是希望能改变机制,从而挽救更多生命。(档案照)

雅兹琳的遗产执行人之前要求医院赔偿1346万元(约4108万令吉),但院方认为她只应得2万800元(约6万3485令吉)。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雅兹琳在2012年2月被诊断患有第二期肺癌,癌症后来恶化至第四期及扩散至脑部。她在上诉庭判她胜诉的五周后,也就是2019年4月1日不幸病逝。

雅兹琳早在2007年就到樟宜综合医院急诊部求医,放射科医生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两次在为她做了胸腔X光后,发现黑影并注明要跟进,但院方却没安排医生跟进。直至四个月后再度因呼吸困难和痰有血就诊才确诊,但为时已晚,癌细胞已经扩散。

她之后起诉樟宜综合医院,被判败诉后,一路上诉到终审法院,直到2019年2月底,三司法官判雅兹琳上诉得直,裁定医院在管理和照料病人时确实出现疏漏,导致雅兹琳无法及时发现患癌和尽早接受治疗。

高庭昨天公布樟宜综合医院最终的赔偿金额。雅兹琳的遗产执行人早前已暂时获赔偿20万元(约60万令吉)。

高庭法官洪素燕认为,遗产执行人的索偿金额远高于雅兹琳最初追讨的约675万元(约2060万令吉)赔偿,一些索赔也不合理且缺乏证据支持。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雅兹琳女士的预期寿命。此外,对于雅兹琳女士审判后的医疗费用计算也没有给出任何理由。”

雅兹琳生前受访时曾解释她的起诉理由。

“我真的不得不这么做。我不希望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我很难过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但我希望这能改变这个机制,从而挽救更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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