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承认新加坡司法体制有瑕疵 但无罪释放不代表主控官失职
总检察长黄鲁胜在2021司法年开幕礼上致辞时说:“我必须承认,过去一年(体制)出现了一些瑕疵,让总检察署面对严格的审查与批评。”(红蚂蚁制图)
作者 张丽苹
新加坡司法体制并非完美无暇,法官们也并非永不犯错(not infallible)。
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和大法官梅达顺今早在2021司法年开幕礼上致辞时,先后作出上述表述。
大法官梅达顺(中)今早在2021司法年开幕礼上致辞。(海峡时报)
黄鲁胜在答谢总检察署的主控官们过去一年所做出的努力时说:
“我必须承认,过去一年(体制)出现了一些瑕疵,让总检察署面对严格的审查与批评。”
梅达顺则指出,一个健全的司法体制,必须从遴选法官做起,选出那些脾性合适、能力杰出、人格正直、能全心全意肩负重任的法官们。但即便如此,如果我们以为这些法官都永不会犯错,不但天真(naive)还鲁莽(foolhardy)。
“这也是为何世上所有的司法架构都编入一套修正程序,例如上诉机制。这么一来,即使一开始有些方面出错了,也还是有机会能纠正。”
大法官:莉雅妮案凸显司法体制能有效纠错
梅达顺和黄鲁胜在致辞时,不约而同提及去年发生的廖文良前女佣莉雅妮偷窃案。这也是梅达顺首次针对莉雅妮案发言。
廖文良前女佣莉雅妮原本在国家法院被判偷窃罪名成立。2020年9月,高庭法官陈成安允许莉雅妮在高庭上诉,最终判她无罪释放。
莉雅妮案当时在新加坡是轰动一时备受瞩目的案件,舆论与争议更是将总检察署与新加坡司法体制推向风口浪尖。
这起案件还让国会去年11月,针对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是否公平公正,史无前例地展开了长达9小时的马拉松辩论。
梅达顺大法官在发言时指出,我国的司法体制目前存在有效的纠错程序。
梅达顺大法官。(海峡时报)
“陈成安法官在负责莉雅妮的案件时,仔细审查了所有呈堂证据、双方律师的陈词、初审法庭的判决,然后得出结论,并且仔细说明了个中原因。”
梅达顺也分享了国家法院的工作量:
2019年,国家法院的91名司法人员一共处理了10万9407个刑事、民事和社区案子。 (红蚂蚁用计算机敲了敲,这些国家法院的司法人员每人在2019年平均处理了1202个案件,按每周5.5个工作日来计算,平均每天处理四起案件。)
“我们或许会对某个案件存有强烈的看法,但当一切尘埃落定后,毫无疑问的我们都必须尊重司法结果。因为无论你对判决同意与否,整个过程已经给予了我们一个最佳的途径来公平、诚实、有序地解决彼此的分歧。”
大法官也吁请公众别急着做出判断,把司法程序中的失误视为含有恶意的失当行为。这类武断的结论不仅“毫无帮助”,还可能影响民众对司法体系的信心。梅达顺也强调,法官与主控官在执行职务时,绝不会考虑任何商业利益。
“如果有足够原因相信出现了不当行为,我们将根据适用的程序来采取行动,按这些步骤追根究底。”
总检察长:无罪释放不代表主控官失职
总检察长黄鲁胜则指出,虽然莉雅妮案件并非新加坡首个备受瞩目的无罪释放案,但这个案件确实使到民众对总检察署的信心有所动摇。
总检察长黄鲁胜。(海峡时报)
“并非所有的无罪释放案都意味着主控官失职,没能尽到身为司法代表的义务。”
在他看来,无罪释放的案子,在广义上恰恰“显示了司法体制的健全”,展现了法官们仔细推敲主控官提呈的案子,公平自主的思考后才作出裁决。
他还指出,只要公众所提出来的批评意见是公平的,总检察署都会照单全收,积极改进。他向国人保证,总检察署所做的任何检控决定,都以民众利益为考量。
“总检察署作为监管机构的成效,不在于不惜一切将被告入罪,而在于我们是否在提控重要案件时,公平公正地处理、以民众利益作为最重要的考量。”
“我们不会让失败的恐惧以及公众的强烈反对,阻挠我们履行义务。让我清楚重申——无论是脱罪案件导致总检察署面对批评,或毫无根据的诉讼行为,都不会让总检察署与主控官们退缩,也不会影响主控官执行维护公众利益的职务。”
网民:法官犯错,后果不堪设想
大法官和总检察长的这番“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肺腑之言,显然在网上不怎么讨好。
或许是那些喜欢在网上留言的网民都对这个课题感觉比较强烈吧,这则新闻底下的留言都相当不客气,主要论点围绕在法官们手上掌握“生死大权”,一旦犯错,后果不堪设想,有可能会毁掉一些无辜的人。
在民众看来,法官之所以能坐在上那个掌握“生死大权”的位置,正因为他无论在道德、正义或断案能力等方面皆凌驾于普通人。
如果连如此“不普通”的法官也会犯错,那大家又怎能对司法体制有信心,能相信所有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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