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9日 星期一

六年逾400名女性投诉怀孕相关歧视或不当解雇

2019年至2025年,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AFEP)接获49起涉及怀孕歧视的投诉;同期,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接获387起与怀孕相关的不当解雇索偿。其间301起经调解解决,其余案件获准提交索偿庭审理。最终提出索偿的72人中,27人获判赔偿。

律师指出,《雇佣法》禁止雇主在没有充分且与怀孕无关的理由下解雇已受雇至少三个月的怀孕员工。员工因行使住院假或产假等法定权利而被解雇,可能构成不当解雇。严重不当行为、表现不佳或公司裁员等理由,若有客观依据且与怀孕无关,则可能属于正当解雇。

员工应保留解雇通知、简讯、电邮和工作表现评估等书面记录,并尽早向劳资纠纷调解联盟、工会或律师求助。律师也提醒,员工不要草率辞职;若辞职后要主张权利,须证明自己是被迫离职。索偿须在一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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