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降低大麻管制等级 新加坡对此表达失望
据联合国新闻网站消息,当地时间12月2日,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DNC)在一项投票中以微弱优势决定,将大麻从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附表4中移除。此前,大麻在管制力度最大的附表4中,与古柯碱、芬太尼、海洛因和鸦片等毒品并列。
对此,我国内政部发表声明称,“新加坡对这一结果感到失望”。
根据声明,世界卫生组织药物依赖性专家委员会这次一共对大麻和相关物质的国际管制程度发表6项建议,当中有5项建议被否决。
内政部指出,针对第5.1项建议,即重新归类大麻为危害性较低的药品,在53个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成员国中,有27个国家投票赞成,25个国家反对,另有一个国家弃权。内政部表示,目前没有足够证据支持这些建议。
内政部称,将大麻从危险药物清单移除将发出错误信息,让公众误以为大麻的危害有所减轻,尤其会加剧年轻人对其危害程度的误解。
我国内政部表示,尽管如此,这不会影响新加坡对毒品(包括大麻和与大麻有关的物质)的零容忍态度,新加坡也将继续采取严格的药物管制措施。
新闻来源:综合自联合国新闻,新加坡内政部官网
图片来源:Pixabay
编辑: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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