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押金标签饮料可申请延长销售期限 小型零售商称如“救命稻草”
国家环境局宣布,小型零售商可最迟在9月30日申请延长销售期限,在10月31日前售完未贴押金退款标签的受管制饮料库存。非营利组织也可申请继续分赠无标签饮料至10月31日。
饮料瓶罐退费制将于10月1日全面实施,届时所有150毫升至3公升的铝罐和塑料瓶装饮料都须附上1角押金标签。没有押金标签和条形码的受管制饮料,供应者罪成可面对最长三个月监禁、最高1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拥有四家门店的uMart目前约有1万2000个无标签饮料,占库存约四成,并通过促销清货。负责人张证崶说,延长销售期限有助减少亏损,形容这项通融如同“救命稻草”。截至9月14日,拥有九家门店的K-Market也剩下3000多个相关饮料瓶罐,并推出最高四成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