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1岁男子性侵11名女童,被判监禁21年
一名71岁新加坡男子因性侵11名女童,被判监禁21年。受害者包括他的女儿、孙女和4名侄女,另外4人为他与妻子经营的补习中心学生。
受害者在遭受侵害时年龄介于5岁至10岁之间,相关行为从1997年持续至2021年,历时超过30年。该男子面对33项控状,并于7月24日承认其中10项,包括强奸、插入式性侵、对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向未成年人展示色情内容及猥亵行为等罪名,其余控状在判刑时一并考虑。
由于禁令保护受害者身份,该男子的姓名不得公开。他目前被诊断患有骨髓纤维化,一种罕见的血癌。控方此前要求判处他32年至36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