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岁男子因强奸两名少女及性侵另一少女被判监九年
一名20岁的新加坡男子因在2023年九个月内强奸两名13至14岁的少女,并性侵另一名少女,被判处九年监禁及12下鞭刑。他面对包括加重强奸和未成年人性侵在内的五项控状,并对其中三项认罪。
另外两项控状在判刑时一并考虑。控方指出,被告曾再次犯案,显示出“再犯的顽固程度”。案件于9月14日判刑。
由于法庭颁布禁令以保护受害者身份,被告姓名不得公开。根据法庭文件,被告约在2023年9月9日通过TikTok认识首名受害者。当时女生13岁,被告17岁,双方随后展开带有性意味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