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两名少女并性侵第三名未成年女性,被判监九年鞭刑12下

一名男子因涉及三名受害者的性犯罪,被判处九年监禁及12下鞭刑。三名受害者当时分别为13岁和14岁。

被告在2023年约17岁时,分两起事件强奸了两名少女。警方在每起案件后接到通知,他分别于2023年10月和12月向当局录取口供,但当时没有被捕。2024年他年满18岁后再次犯案,在6月性侵一名当时14岁的第三名受害者。9月14日,他现年20岁,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