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女子买燕窝路上跌入下水道,起诉公共事业局500万元赔偿
本地一名47岁女子Chan Hui Peng在2015年12月1日经过Simon Road实龙岗上段的交界处,不小心掉进一个没有孔盖的两米高下水道。她于昨天提交起诉公用事业局(PUB),要求500万元赔偿。
据报道,当年摔倒后她全身多处受伤,包括脚踝骨折、身体11个部位擦伤和磨损,以及脊椎椎间盘突出。伤势导致她无法跑步,走路姿势也发生了变化,四肢皆有伤疤,腰部会出现间接性疼痛。她也不能坐下超过一个小时,否则颈部会疼痛;由于神经损伤,她右手的活动会受到限制。此外,她也出现创伤后头痛的症状,还感到焦虑和恐慌,她也声称自己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重度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
在女子的证词中提及,她原先是在去买燕窝的路上,下水道被树叶遮住了,她只看到一片黑影,不料下水道孔盖居然会打开。洞口也没有任何的警示牌或者路障,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她而是继续讲话。她在事故后对洞穴产生了恐惧,经常会做恶梦,也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在原来从事的会计行业找到一份工作。
女子的代表律师表示,公用事业局须负起70%的责任。法庭文件显示,女子原本求偿2000万元,后来才改成500万元,赔偿事项包括她所承受的痛苦、未来的医药费、失去生育能力、失去工作能力等等。
图片:那个下水道洞口
公用事业局的辩护律师反驳女子的指控,否认她的伤势和一系列因伤势而引起的症状,也否认女子的残障程度。公用事业局的辩护律师则指出,事发当天,有三名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下水道,当女子接近洞口时,看到三名工作人员并试图闯过去,而不是绕道而行,这才导致她掉进洞口。
律师团表示这是一宗前所未有的案件。如果女子被证实有精神分裂,这也是法庭第一次必须决定其状况是否因这起事故所引起的,以及决定女子是否可以因患上精神分裂症求偿。
信息来源:8视界新闻,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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