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深夜非礼陌生女子获刑四年 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加坡法院日前维持对39岁男子黄修贤的刑事判决。该男子于2021年8月24日凌晨2时许,在受害者居住的公寓楼外实施性侵行为后,竟在公共场所公然暴露身体,最终被判处四年监禁并处六下鞭刑。
案件发生在女留学生居住的社区公共区域。当32岁的外籍受害人独自返回住所时,正在试图开启公寓铁门进入限制区域之际,被黄修贤从背后实施搂抱、拉拽和推搡等暴力行为。受害者在挣扎过程中描述该男子将其拉下楼道台阶并推倒在草丛,期间遭遇胸部及私处的不当接触。
法庭调查显示,嫌犯黄某在案发现场曾与受害者发生言语冲突。其在恶劣行径未能完全隐匿时,转而实施公开暴露行为后逃离。受害者随后向签证中介揭露遭遇,次日由中介陪同完成报案程序。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以债务纠纷为抗辩理由,声称误将受害者认作未归还2800新元借款的熟人。但司法系统认为该说辞缺乏佐证,且其行为模式不符合正常债务追讨逻辑。国家法院初审阶段即已驳回该抗辩理由,高庭在3月7日的二审中再次确认了原判决的准确性。
根据法庭记录显示,黄修贤的犯罪行为存在明显预谋特征。从尾随观察到暴力实施,整个过程持续三分钟左右,完全违背受害者明确拒绝的意志表达。司法官特别指出被告在事实环节未能提出任何可采信的证据,其主观说辞不足以推翻客观监控记录与受害方陈述构成的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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