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餐馆持刀索钱被判10个月监禁原因
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51岁女子蓝荷莲(译音),因在餐馆内持刀恐吓一名女食客并试图索取200元现金,最终未能得逞,却被判处10个月监禁。她于2025年3月27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了一项恐吓罪指控。
事件发生在2024年8月29日早晨,地点位于新加坡汤申路诺维娜广场(Novena Square)的Han’s餐馆内。当时,一名23岁的女食客在用餐结束后仍坐在座位上使用手机,桌上放置着刀叉等餐具。蓝荷莲走近该食客,拿起桌上约35厘米长的餐刀,在距离对方约30厘米的位置将刀尖对准其面部,用中文表示自己缺钱,要求对方给予200元。女食客被这一突发状况吓得不知所措,只能举起双手僵在原地。
周围的食客注意到骚乱,纷纷转头观望。餐馆经理发现情况后立即大声呵斥蓝荷莲放下刀具,她随即遵从并空手离开餐馆。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当天便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并将其逮捕。次日,蓝荷莲被正式起诉,此后一直被还押。
庭审中,辩护律师为蓝荷莲求情,透露她患有智力障碍及精神分裂症,指出其病情与犯罪行为存在关联,希望法官量刑时考虑这一因素,建议不超过10个月的监禁。控方则强调,尽管被告有精神疾病,但其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了极大威胁,且持刀近距离指向他人面部的情况不容忽视,为保护公众安全,建议至少判处11个月监禁。最终,法官综合考虑被告初犯及患病等因素,判处其10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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