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突击芽笼零售商:11项违规被查,6辆电动车被没收
随着电动脚踏车和个人代步工具等活跃通勤工具的普及,违规操作和使用非原装部件所引发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保障公共安全,陆路交通管理局(陆交局)定期对相关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以打击不符合标准的通勤工具销售行为。
4月2日下午,陆交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芽笼的一家零售店展开了数小时的突击行动,仔细检查店内所有的电动脚踏车(PAB)和个人代步工具(PMD)。次日(4月3日),陆交局在回应《联合早报》采访时表示,此次行动发现该店存在11项违规行为,包括销售未注册的电动脚踏车、未安装注册车牌以及私自改装车辆等。最终,当局没收了6辆不合规的电动脚踏车,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此外,陆交局还透露,今年1月,执法人员在义顺、坎贝拉和乌美等地对零售商开展检查,共查获20台不合规通勤工具,并发现29项违规行为,例如展示和存放不符合标准的设备。去年全年,陆交局共没收约1000辆不合规通勤工具,同时在针对商家的执法行动中,发现约17起销售不合格工具的违规案例。
陆交局执法副署长薛健文强调,当局对销售或使用不合规通勤工具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尤其是经过改装以提升速度的工具,会对公众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且改装行为将使设备的安全认证失效。他指出,常见的违规改装包括加装油门和更换非原装电池等,呼吁用户避免使用不合规工具或部件。陆交局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并通过公众教育宣传安全知识,维护社区和公共场所的安全。
根据新加坡民防部队的数据,去年涉及活跃通勤工具的火灾事故达67起,较前年的55起上升超过20%。其中,电动脚踏车相关火灾有31起,个人代步工具25起,行动辅助工具(PMA)11起。除电动脚踏车火灾数量有所下降外,其他两类均呈上升趋势。民防部队此前表示,许多火灾涉及的设备都经过改装,如加装额外电池,这不仅违背了设备原设计,还导致安全认证失效,显著增加火灾风险。
根据《活跃通勤法令》,使用不合规通勤工具可被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或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罚;若为重犯,罚款上限提升至2万元,监禁期限最长可达12个月,或两者兼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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