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阻断措施◢青年飙车160km/h买榴梿 猪队友放上网 完蛋了
被告当时开车的时速达160公里。(STOMP)
(新加坡11日讯)阻断措施期间开老爸的汽车,载朋友到芽笼买榴梿,21岁青年途经中央快速公路返家时飙车,时速快达160公里,朋友过后还把超速开车的视频放上网。青年前天(11月9日)承认危险驾驶和违反阻断措施条例后,被判罚款3000元(约9000令吉),各级执照也被吊销1年。
被告纳扎尔(21岁)面对三项罪名,包括一项危险驾驶以及两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刑。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今年5月9日的阻断措施期间,约一名男性友人在沈氏道一起买榴梿。由于两人不住在一起,被告没有正当的理由出门,因此触犯了阻断措施的管制条例。
后来,被告开着父亲的车和朋友一起离开,两人途经中央快速公路朝往实里达快速公路时,被告开始飙车,车速一度达时速160公里。
朋友将被告飙车的情景拍下,并且放上社交媒体。从视频中,可听到拍视频的朋友在欢呼,还指著车速器显示的高速,指被告“疯了”。
主控官请求法官判他坐牢3000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12个月。
被告求情时说,他因为这起事件失去了工作,如今只能做兼职的代驾糊口,如果执照被吊销将失去生计,请求法官给他一次机会,让他不被吊销执照。
被告纳扎尔(21岁)飙车的一刻被朋友拍下视频上载到社交媒体。
法官下判时指出,只要犯下危险驾驶,就不可能免去吊销执照的刑罚,而且被告在阻断措施期间犯案,路上的车辆比较少,法庭必须严惩阻吓其他人,不要以为马路“空旷”就可以超速。
青年狡辩指车速表“有问题”,他和朋友只是在“玩闹”,速度实际上没那么高。主控官反驳,指专人检查后没有发现故障。
被告在庭上声称,他父亲的汽车在案发三周前到车厂维修,然后车速器就“有问题”。
他称将事情告诉朋友后,两人决定“玩闹”,故意拍下视频。他认为,自己虽然有超速,但是并没有达到时速160公里,最多只是时速120公里。
主控官反驳被告的说法,指他们将车子交给专业人士检查后,发现车速器并没有任何问题。被告听到控方的说法后,表示并无其他证据反驳。
法官斥责被告,她不认为两人的行为“很好玩”,甚至还把视频放上社交媒体,两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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