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时纵火5次 还留下看“热闹” 男子15小时后落网
(新加坡10日讯)三更半夜不睡觉,组屋楼下趴趴走,35岁男子四小时内在五个不同地点纵火,每次干案后留在现场看“热闹”!警方展开调查,发现五个地点每次起火前后,同一名男子必定出现在现场,于是锁定目标,15小时内捉人。
警方发文告表示,指本月7日凌晨3时29分至早上7时25分之间,接获多起报案,称在后港中心和后港4道一带分别有五处发生火患事故,导致脚踏车、建筑材料和废弃物品遭烧毁。
记者走访现场向当地居民打听,纵火事件早已在坊间传开。据了解,男子先是在后港中心第830A座组屋垃圾槽干案,接着前往附近包括第830座组屋、第834座组屋、后港4道的建筑工地以及后港地铁站纵火。
男子涉在后港一带分别有五处发生火患事故,导致脚踏车、建筑材料和废弃物品遭烧毁。
清洁工柯马尔(34岁)受访时说,当天清晨6时45分,他一如往常上班,却发现被居民废弃和放置在垃圾槽外的家具,包括床褥、木制梳妆台、枕头、椅子等都被烧毁。
他称那些家具几乎被烧得只剩灰烬,当时还可闻到烧焦味,听说那男子放火后,留在现场等到那些东西被烧完后才离开。”
原以为只有一个地点遭纵火,柯马尔清理干净垃圾槽后,却又发现放置在第830座和第834座组屋底层的建筑材料也遭纵火。
当地不愿具名的女居民指出,那时她被呛鼻的烟味熏醒,“我以为是厨房的插头漏电短路起火,吓得赶紧起床查看,但发现不是后就继续倒头大睡。”住在第834座组屋的另一男居民则说,他也闻到浓烈的烟味,接着邻居敲门通知他一楼附近有东西被烧着。
“这里2月开始就进行组屋提升计划,所以不少建筑材料摆在组屋底层。”
根据警方文告,宏茂桥警署警员查阅电眼,确认涉案男子的身份,并在接获第一起报案的15小时内将其逮捕。
今早控上庭跑到后港五个地点连环纵火,35岁涉案男子昨早在恶作剧纵火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他相信还涉及其他纵火案。
根据警方文告,初步调查显示,被捕男子相信还涉及在后港7道和3道的多起纵火案。
被告马塔林甘来自印度,他昨早在国家法院面对两项恶作剧纵火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本月7日凌晨3时30分,在后港中路第830座组屋纵火,导致建筑材料被烧毁。
他也被指在同一个时间,到后港中路第830A座多层停车场纵火,烧毁被丢弃的物品,包括金属弹簧床垫、木椅、木板和纸皮等。
被告目前被还押在兀兰警署一周,期间获准被带出协助调查,案展本月16日过堂。
邻居提水下楼救火
见建筑材料被烧,有男居民从家里拿两桶水下楼救火,还通知熟睡的邻居起身疏散,街坊都感谢他。
住在第834座组屋的刘东成(66岁,承包商)凌晨3时准备上班,他问到烧焦味后打开门一看,发现露天停车场浓烟弥漫,立刻跑下楼看,才看到是组屋楼下的建筑材料被烧。
他说现场有另一居民报警和通知民防部队,他则跑回家里拿了两桶水下楼尝试灭火,但杯水车薪。
眼见火势无法被扑灭,他担心火势蔓延,立刻跑上二楼叫醒那层楼的居民进行疏散。
二楼不少邻居受访时都说,虽然火势没蔓延上来,但还是感谢刘先生的通知,这就是“甘榜精神”。民防部队过后抵达随即把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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