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与弟联手盗提 花光婆婆9万存款
(新加坡6日讯)弟弟拿到提款卡,姐姐刚好知道提款密码,两人联手7天内偷偷提走阿嬷2万8600元(8万7800令吉),如豪客般到处挥霍,花到一分不剩。姐弟两双双被控,18岁的弟弟昨日认罪,待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报告出炉后再下判。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修正)法案,今年7月起,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未满18岁青少年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18岁的弟弟共面对5项控状,主控官以其中3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他昨日承认的罪行包括两项偷窃罪和一项非礼罪。案发时,被告和80岁的阿嬷同住。
姐弟俩联手7天内偷偷提走阿嬷的2万8600元,弟弟昨日承认罪行,案展11月12日下判。(档案示意图)
调查揭露,被告今年3月18日前,在阿嬷的床上看见她的提款卡,于是就顺手牵羊,并告诉他的姐姐(19岁),跟着他也发现姐姐原来知道阿嬷提款卡的密码,两人便决定一起把钱提出来分著用。
两人在7天内共提出2万8600元,拿着钱到处挥霍。警方从他们身上起获多样物件如球鞋、衣服、名牌内衣、化妆品、名牌钱包、iPhone手机和智能手表iWatch等。
两人承认这些物品都是用从阿嬷户头偷来的钱买的。
此外,被告的姐姐还将1013元(3100令吉)存进自己的银行户头再转账给她的母亲,但母亲不知道那是她偷来的赃款。
阿嬷发现提款卡不翼而飞,也发现钱被提出后,于是报警,但她当时并不知道是孙子偷钱。
因遗失护照不能被保释,青年指在拘留的21天里已作出反省,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主控官指出,基于被告年纪尚轻,因此建议让他接受缓刑监视评估,再做出判刑陈词。
至于两姐弟偷的钱,母亲至今已为他们还给阿嬷1245元(3820令吉)。
法官最终要求主控官呈交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的评估报告,案展11月12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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