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俨进溺毙案 一级准尉唆使推井罪成立
被告法立虽不认罪,经七天审讯后,法官依旧判他罪成。
(新加坡31日讯)“服役人员被推入井溺毙案”;一级准尉法立唆使他人将22岁的郭俨进推入12米深泵井,法官今早判他罪成。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去年5月13日晚上9时许,22岁郭俨进中士在大士景消防局庆祝即将结束国民服役时,被同僚推入用来训练的泵井,当场不幸溺毙。
五名民防部队人员事后被控,其中一级准尉法立(35岁)面对一项控状,指他在案发时唆使上士长努尔法特瓦(34岁)做出鲁莽行为,把郭俨进推入12米深的泵井里,导致后者丧命。
法立不认罪,经七天审讯后,法官今早判他罪成,案件展延至11月20日下判。
其他四名被控的民防部队人员,包括消防队长锺志文中尉(38岁)、副队长纳詹一级高级准尉(41岁)、上士长法特瓦(34岁)和上士长阿迪哈扎里(33岁)。
其中,法特瓦早前承认鲁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去年10月被判监12个月又四周,而阿迪哈扎里也在去年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坐牢一个月。锺志文和纳詹皆不认罪,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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