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华人圈的命案,两对中国母女血染新加坡,真相唏嘘
一夜之间,两对华人母女在新加坡遭遇凶杀,死状之凄惨程度令人心惊。
而造成这一切的凶手,竟然是一名被养在房子里的、浑身赤裸的成年男子。
她们为何会遭遇如此劫难?而那名男子又究竟是谁?
一、被害的两对母女
2008年9月19日凌晨,一名女子突然从新加坡义顺11道第349座公寓楼上跌落。
警方赶到现场后,只见女子瘫倒在公寓楼下的垃圾槽附近,已经停止了呼吸。
从尸体的位置看,警方认为她应当是从公寓最角落的两个单元落下的。循着这条线索,他们很快就在公寓内部展开搜索。
本以为女子只是自杀或者意外坠落,不料就在来到公寓六楼某房间前,办案人员突然发现这间屋子的门锁上沾有刺目鲜血。
敲门许久却得不到回应后,警方只能破门而入。而刚一进门,他们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一番搜索后,警方在房屋次卧内发现两具身中几十刀的女尸,在卫生间内发现一名伤势惨重的年轻女子。
此外,现场还有一名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男子,他衣着整洁,不沾血污,一副很是淡定从容的模样。
显然,此人具有重大嫌疑。
事后经过调查,警方很快确定了死者身份。死在卧室内的两人是一对母女,母亲名为张孟,遇害时四十二岁,女儿名为冯建宇,遇害时十七岁。
而那名坠楼女子名为杨婕,时年三十六岁,与卫生间内发现的那个侥幸逃过一劫、名为李美霖的女孩同样是母女关系。
虽说有很多不同,但张孟和杨婕都是陪着女儿来新加坡读书的。
张孟比较财大气粗,来到新加坡后,她租下了案发房间,并将其中一间卧室出租给了杨婕母女,二人属于房东和租客关系。
至于那个格格不入的男子,他的身份就有些特殊了。此人名为王志健,是有夫之妇张孟的情人,同时也是酿成惨案的幕后真凶。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不是真的夫妇,张孟也与王志健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好端端的,他为何要对情人乃至于无辜人痛下杀手呢?
坐在审讯室里,王志健带着分外轻松的表情,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二、由不正当关系引发的灾难
张孟与王志健相识于1996年,原本他们只是不太熟悉的朋友,但在2005年重逢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为了彰显自己对张孟的爱意,王志健还在自己背后纹上了张孟的肖像画以及一朵玫瑰花。然而爱情总是短暂的,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了张孟的缺点。
张孟是个非常偏激的女人,她和王志健走到一起后,便竭力想要掌控爱人的一切。只要王志健稍有不从,她就会以自残、自杀等来威胁他。
时间一长,王志健实在是忍不了了,便对她提出了分手。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不想分手的张孟丝毫不顾自己有夫之妇的身份,带着家人就来到他的公司大吵大闹。
因为张孟的种种出格行为,王志健只能选择屈服,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
2007年年底,张孟的丈夫发现了她的出轨行为,并执意选择和她离婚。
自觉丑事暴露面上无光的张孟在离婚后,就带着女儿前往新加坡读书,打算暂时避避风头。
同时她也没有忘记身处国内的情夫王志健,在她的执意要求下,2008年,王志健选择提前退休,带着40万元的补偿款来到了新加坡和张孟母女一起生活。
本以为在来到新环境后,张孟的情况会有所好转,但令王志健万万没有想到,张孟竟然变得比以前更加过分了。
分明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她却要求王志健不许随意外出,哪怕是出自己的卧室门都不行!
三、无辜的母女俩
接受审讯时,王志健曾痛苦地回忆道,张孟不仅不让他随意出门,还不允许他在屋内穿衣服。只有在两人一起外出购物时,他才能得到穿衣服的机会。
此外,张孟也根本不顾他是个无业游民的事实,强行要求由他来承担自己和女儿的一切花销。仅仅只是几个月时间,王志健那四十万元就被花了个七七八八。
这样宛如奴隶的生活令王志健无比痛苦,但担心张孟再做出什么疯狂的行为,他始终没有反抗。直到2008年9月18日这天,因为一只螃蟹,他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怒火了。
这天晚上,张孟来到王志健的房间,告诉他说自己和女儿想吃螃蟹了。
新加坡的物价十分高昂,一顿螃蟹更是要比国内贵上许多。想着自己越来越干瘪的钱袋子,王志健就拒绝了张孟的要求,并告诉她说钱还是省着点花比较好。
谁知听了这话,张孟犹如打了鸡血一般,当即就跳起来指着王志健破口大骂,说他是个寄生虫、穷光蛋,总之什么脏话都说出了口。
王志健也不是完全没有脾气的,看张孟越来越过分,他实在忍不住和她吵了起来。
将近两个小时的争执后,被愤怒冲昏了头的王志健终于拿出刀子,狠狠插进了张孟的身体中。当冯建宇赶过来查看情况时,同样也被他杀死在刀下。
略微冷静下来后,王志健担心杨婕和李美霖听到动静会报警,于是就带着刀子冲出来,想要将她们也给杀死。
最终,杨婕被逼跳楼,李美霖则侥幸保住了一命。
随着王志健的交代,警方逐渐还原了案件真相,也真正确定了他就是犯下惊天血案的真凶。
2014年,王志健在新加坡樟宜监狱被执行死刑,用生命偿还了犯下的罪孽。
四、相关法律知识小科普
离婚之后再在一起的还能算是重婚么?
当然不能算是了。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知道,重婚罪指的就是分明是有配偶但是还跟他人结婚或者分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因为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就是一夫一妻制度,所以这是对我国婚姻制度的侵犯,也是侵犯了夫妻双方中另一方的利益。
所以说如果有出轨或者是重婚的,都算是侵犯了一夫一妻制度,应该被追究。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知道,我国离婚的判定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并且调节无效的情况。
常见的话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指的就是夫妻之间对于共同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等不存在争议,能够达成和解的情况,可以直接到有关部门进行离婚财产分配。
诉讼离婚就属于跟协议离婚截然不同的情况,诉讼离婚一般常见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不均匀存在争议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一般会有下列的几种情况:
1.家暴。因为家暴会对比较弱势的家庭成员产生非常严重的身心伤害。
2.出轨或是跟其他人同居的情况。因为我国规定的是一夫一妻制度,这种行为显然是违背了上述制度。
3.有赌博或者是吸毒等恶习的。因为赌博或者是吸毒的话会产生相对严重的后果,成瘾性极其强而且也会伤害到其他的家庭成员。
4.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要注意的是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年以上的情况不算。
如果是对于孩子抚养权的话则是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孩子八岁以下的话,就应该被判决给相对来说比较有优势的父母一方,但是假如是孩子达到了八岁以上,就应该先尊重孩子的意见。
而在离婚进行财产分配的时候,假如是婚姻当中的过错方就应该不分或者是少分财产,作为对另一方的补偿。
而夫妻财产指的就是在婚姻存息期间,两个人工资知识产权等所得,是夫妻共有共同分配的财产,假如是一方瞒着另一方进行私自处分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是有权利追回的。
假如在离婚进行夫妻财产分配的时候,另一方悄悄转移财产等行为,不管离婚过了多久,另一方还是有权利要求再次进行财产分配。
而且很明显他触犯的还有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就是指使用非法手段恶意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生命权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独有的权利,不容侵犯和践踏,所有侵犯公民生命权的行为都将收到严厉的处置。
而故意杀人通常都是怀着主观恶意,因此也可能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我国对于本罪一定是会严格处罚的。
根据手段来进行划分,故意杀人也能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五、结语
就算张孟有错,但还是学生的冯建宇做错了什么,杨婕和李美霖母女又做错了什么?
王志健再怎么狡辩,也改变不了他是个杀人凶手的事实。获得最终的结局,也只能说他是罪有应得。
只是回顾整起案件,实在不由得让人感到唏嘘,毕竟只要王志健和张孟能够各退一步,不要那样偏激,惨案就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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